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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9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的通知(补报)
2019-06-19 15:29 信息来源:经管学院 1110

 今年3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面向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发放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因各方面原因未申报或未申报成功的2019届毕业生可进行最后一次补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发放对象范围为毕业年度内(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培养方式为统招统分或非定向(定向毕业生不在发放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

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

3、所在家庭为贫困家庭,且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2018年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具备申请资格学生名单(见附件3)。

注:

Ø  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即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只选择一项申报,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发放补贴。

Ø  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应提供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所属网点开立的卡号(必须为工行),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预计11月左右发放)。

二、提交材料清单

1.《2019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见附件1),以“姓名+申请表”命名。

2.《2019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中承诺书一栏需手写身份证号并签名,然后拍照承诺书一栏,以“姓名+承诺书”命名照片,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

3.身份证原件正面照片(身份证号要清晰),以“姓名+身份证”命名,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

4.银行卡原件正面照片(卡号要清晰),以“姓名+银行卡”命名,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

5.低保、残疾、建档立卡、贫困残疾家庭和特困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照片,如低保证、残疾证、扶贫手册、低收入农户登记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相关证件。照片包括封皮、享受低保人的姓名、家庭人员情况、年检日期、发证机关公章等信息,所有证件需在有效期内(需年审证件必须有年审日期),以“姓名+**证件”命名,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原件未显示在有效期内,可提供辅助材料:如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表网络截图加盖公章,银行发放记录,相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等材料。助学贷款学生无需提供此项证明材料,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如学生申请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学校无记录,需自行提供贷款合同证明。

6.《2019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学院汇总表》(见附件2)。

以上电子版材料,一名申请人的所有材料放到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四、提交材料时间及方式

提交时间:2019年6月24日11:30前

提交方式:将电子版材料发至18120697@bjtu.edu.cn。

特别说明:附件3中为此次可申请补贴学生名单,逾期不提交材料视为放弃。

附件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doc

附件2:2019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学院汇总表.xlsx

附件3:2019年助学类型补贴学生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