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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北京市优秀创业项目遴选暨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北京市初赛的通知
2016-05-17 21:44 信息来源:经管学院 423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青年创新创业工作,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42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创业工作实际,市人力社保局将主办2016年北京市优秀创业项目遴选暨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北京市初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通过创业创新大赛的形式,开展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工作。大赛以“打造创时代 圆梦创未来”为主题,鼓励和扶持一批在创新创业方面具有带动和示范作用的优秀项目,激发青年创业热情,展示青年创业风采,支持青年创业实践。通过建立服务青年创业创新的持续机制,促进创业项目与创业资本、创业导师、创业政策有效对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大赛评出的获奖企业(团队),可经推荐参加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半决赛。


   二、大赛形式


      “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设四个行业赛和一个专项赛。行业赛分为“新能源及环保产业类”、“高端装备制造业类”、“生活性服务业类”以及“综合类”等四项;专项赛即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


大赛为全国大赛的初赛阶段,不区分行业赛和专项赛,分企业组和团队组进行比赛。晋级的参赛企业(团队)按报名信息参加相关行业赛全国半决赛或专项赛全国半决赛。


   三、报名资格


       报名参赛企业(团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报名参赛人员须年满18周岁但不超过40周岁,可以是境内高校青年学生、青年农民工、社会青年、港澳台青年以及海外留学青年。


   (一)企业组报名参赛条件


         1.该企业为2013年1月15日(含)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2.该企业有股权融资需求,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


         3.该企业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4. 专项赛“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要求参赛项目创始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或曾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务工经历的农业户口人员;


         5. 参赛项目非“中国创翼”(2015)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企业组前六名项目。


         6. 已获得“北京市优秀创业项目”称号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参加。


   (二)团队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6年1月15日,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2015年7月15日(含)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4.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5.专项赛“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要求参赛项目创始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或曾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务工经历的农业户口人员;


         6.参赛项目非“中国创翼”(2015)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团队组前六名项目。


   四、大赛流程


       大赛分报名、资格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2016年6月30日。


   (一)报名(2016年2月23日- 4月30日)


   北京地区参赛项目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bjrbj.gov.cn)点击“报名”链接报名。“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官网(www.qccy.org)与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栏目同时接受注册报名并互设链接。参赛者可登录上述网站报名,报名时按四大行业或专项赛报名,不得兼报。参赛者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扫描二维码关注大赛微信公众号以了解大赛相关信息。大赛微信公众号为:青年创翼qccyds。


   全国大赛评审委员会依据大赛报名参赛条件,对报名参赛的团队(企业)进行资格审核及网络初选,经组委会最终确认后,在大赛官网、中国国家人才网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参赛团队(企业)名单。同时,组委会以短信、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参赛者。


   (二)资格赛(2016年6月1日- 6月15日)


对参赛企业、团队进行初评,并进行项目团队培训,辅导,修改并完善商业计划书。


   (三)复赛(2016年6月16日- 7月9日)


通过项目路演的方式由专家、评委对进入复赛的企业、团队进行评审,对优秀入围项目进行重点宣传。同步开展入围企业(团队)辅导、资源对接、孵化落地等服务。


   (四)决赛(2016年7月10日—20日)


通过评委点评项目路演并打分的形式决出奖项名次,举行颁奖典礼,对大赛的获奖项目及参与、支持大赛工作的机构进行表彰奖励。


   五、奖励与支持


   (一)奖项设置


   企业组评选企业创新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若干名。


   团队组评选团队创业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


   其他奖项:设导师奖、贡献奖等参与奖项。


   获奖企业(团队)可获得大赛扶持资金以及项目宣传、政策咨询等跟踪服务;企业组获奖项目将被确定为“北京市优秀创业项目”,入选北京市优秀创业项目库;获奖企业(团队)将根据北京市获得的晋级全国半决赛的名额,按照排名顺序择优推荐进入全国半决赛,未晋级的项目,将授予“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创翼之星”称号。北京市优秀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优秀创业项目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服发〔2014〕224号)执行。


   (二)跟踪扶持


   获奖企业(团队)将纳入北京市优秀创业项目库,向创业投资机构优先推荐,并将长期跟踪,提供多种形式的创业支持和服务。参赛企业或团队选择在指定园区落地的,符合国家和落地园区相关科技计划支持要求的,在创业培训、导师辅导、优先推荐给创投机构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扶。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地要将大赛作为激发青年创业热情,展示青年创业风采,支持青年创业实践的重要举措,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宣传。各单位可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工作,如组织张贴大赛海报(由组委会统一制作)、向青年创业群体定向推送大赛消息等方式对大赛进行广泛宣传,让更多青年了解大赛、参与大赛,共同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报名。对符合参赛资格的企业(团队),各单位应鼓励其积极参加大赛,以更好地扶植并促进优秀创业团队和项目的快速成长,打造和提升区域特色科技产业集群创新能力。


联系人:兰鑫 郝维红


电话:84180722  84180827


传真:84180830


邮箱:cyzd204@163.com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