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2020年04月11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1149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生基层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思政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引领团员青年牢固树立团员意识,积极投身支部建设,激发团支部活力,学院团委根据学校相关通知将继续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现将2019—2020学年团员教育评议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干部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广大青年追求政治进步的楷模。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3.积极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科技竞赛、志愿服务、体育运动等课外活动并取得成效。

4.担任一定团学干部职务,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敬业奉献和开拓创新精神,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工作中业务熟练,成绩突出,效果显著,能够在共青团工作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团员中具有较高威信。

(二)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加强自身政治素养。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3.积极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科技竞赛、志愿服务、体育运动等课外活动并取得成效。

4.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能够主动为团组织建设献计献策,积极配合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作,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结合本学年实际情况,应积极选树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等重大政治任务中做出重要贡献,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青年及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疫情防控等工作中敢于担当作为、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

二、学院评选程序

1.自愿申请阶段。各团员青年根据评选条件,在团支部内自愿提交申请材料。

2.团支部初评。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团员教育评议,在通过资料审核的申请者中推荐不超过2020年度“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本支部团员统计人数50%的人选作为参评者提交至年级团总支处,无人申请可不推荐。

3.学院团委评审。学院团委按照北京交通大学优秀团干部、北京交通大学优秀团员、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优秀团干部、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优秀团员的分配名额以及学校下发的征求学院意见的拟获评北京交通大学优秀团干部与北京交通大学优秀团员名单,结合各团支部推荐参评者的实际情况,确定最终获评人选。

4.学院公示。将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

5.学校团委评审。将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上报学校团委,学校团委对北京交通大学优秀团干部、北京交通大学优秀团员进行复核。

三、相关要求

1.各团支部内所有团员青年均需作为团支部推荐参评者才有资格获评北京交通大学优秀团干部、北京交通大学优秀团员、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优秀团干部、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优秀团员等荣誉。

2.请各团支部务必核实上报人员个人信息及事迹材料,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3.各团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将本支部推荐参评者的《2019—2020学年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参评者汇总表》(附件2)于4月16日20:00前发送至年级团总支,年级团总支将汇总好的各年级《2019—2020学年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参评者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于4月17日12:00发送至bjjgtz2020@163.com

 

附件:1.2020年年度“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各团支部团员统计人数

                      2.2019—2020学年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参评者汇总表


 

 

共青团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