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关于评选北京交通大学第十三届“自强之星”的通知
2021年05月25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5626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水平,将资助工作与育人工作更加有机结合起来,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勇于克服经济困难,在生活和学习上努力拼搏、积极向上、励志成才,在校园中营造感恩奉献、自强不息的氛围。现开展北京交通大学第十三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加强身边优秀榜样的引领作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工部、研工部牵头组织评审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学院学生工作联席会负责候选学生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 评选名额

10名“自强之星”荣誉称号及若干名“自强之星提名奖”。

(二) 评选范围和标准

1. 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曾获得校级“自强之星”荣誉称号的同学本次不再参与评选。

2. 候选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好学,学业成绩优秀;勤俭节约,热心公益;乐观向上,团结同学;综合发展,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能够为全校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三) 推荐及评选方式

北京交通大学第十三届“自强之星”推荐及评选方式详见《北京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办法》(学资通〔2021〕5号)(附件1)。

三、材料要求

电子版材料于6月8日下午18点之前打包(文件名:学号+姓名+自强之星申报+联系电话)发送至19120603@bjtu.edu.cn,邮件主题:学号+姓名+自强之星申报;

纸质版于6月7日、6月8日上班时间集中提交至思东503蒋妍老师处。

(一)电子版材料要求

1. 北京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

候选人事迹材料。相关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格式撰写,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克服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挫折勇于拼搏进取的感人故事,大学期间取得的成绩,个人的成才展望,对国家资助政策的认识,对党和国家的感恩之情等。

2. 北京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

3. 彩色一寸照片和生活照片各一张,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一寸照片不小于200K,生活照片不小于2M;

4. 其他可以反映学生精神的PPT、视频等材料;

(二)纸质版材料要求

北京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候选人推荐表(详见附件2),一式一份。

四、后期宣传与奖励

1.获奖学生根据《北京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办法》(学资通〔2021〕4号)中的第七条和第八条内容进行奖励。

2.通过校园网、广播、微信等多种校园媒体对自强之星的事迹进行宣传展示,开展励志教育,弘扬自强不息精神。

3.学校推荐优秀自强之星参加“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评选活动。

4. 学校自强社主席团从当年获评“自强之星”荣誉称号的学生中产生,当年获评“自强之星”荣誉称号的学生应参与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育人活动的组织工作。

附件1:学资通〔2021〕5号 北京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办法.pdf

附件2:北京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3:北京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候选人汇总表.xlsx


经管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