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发放就业资助的通知
2018年04月12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7625


关于对2018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

发放就业资助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为了帮助2018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缓解经济压力,按照《关于印发北京交通大学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11]18号)文件精神,对2018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发放就业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2018届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

2.积极参加求职择业活动,在应聘过程中,确实有实际费用支出,如培训费、从业资格认证费、交通费(火车票姓名和身份证号要相符,必须为往返车票)、求职材料制作费(一般不超过100元)、置装费等;以发票为据,发票开具的时间范围为201791日至今。

3.保研、考取研究生及出国(境)毕业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4.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二、认定等级

结合困难等级及毕业生本人就业花费等实际情况,按照200元、500元、800元三个等级予以资助。

三、工作安排

410-17

学生填写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组织审核筛选工作,组织学生填写附件1(一式两份)和附件2

418-28

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各学院于418日前将学生申请表(附件1)、汇总名单表(附件2)、相关就业费用票据(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用于培训、交通、求职材料制作、置装等方面实际发生的费用)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114室。同时,将汇总名单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bjtujybm@126.com

429-5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57-514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招生就业处公示

620日前

就业补助打入学生中国银行卡中。


四、具体要求

1.申请就业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须如实、认真填写申请表(申请理由需突出求职过程),并提供相应就业费用票据。

2.请各学院学生工作组对学生的资助申请认真把关,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审核、筛选、公示等各项工作。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资助申请表

附件22018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申请求职资助汇总表


五、材料上交要求

1、请将电子版(附件1、附件2材料于2018年4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17120732@bjtu.edu.cn

2、请将纸质版材料(附件1)于2018417日下午2-5点交到sd503夏同学处。

注:逾期未上交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2018年412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资助申请表

附件2:2018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申请求职资助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