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MBA联考录取工作的说明
2005年08月22日 信息来源:研究生科 浏览次数:1540

录取标准 录取是根据复试考生的联考科目总分(满分400分,占70.9%)、复试成绩(满分150分,占26.6%)以及工龄加分(最高分14分,占2.5%)的总和(满分564分,100%)排序后由高到低录取。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将面临如下三种结果之一: 1.      按“自筹经费”方式录取(必须是第一志愿为“北京交通大学”,并且原人事单位在报考材料后面签署了“同意转档”的意见,在校期间无助学金,医疗费自理,须转档案关系和户口,需签订一式两份培养协议,学费4万); 2.      按“委托培养”方式录取(需有委托单位,在校期间无助学金,医疗费自理,需签订一式三份培养协议,学费4万); 3.      不被录取。 不予录取的考生我们将逐个电话通知,拟录取的考生在发通知书前不再另行通知,其它相关问题将在学院网站http://jingguan.njtu.edu.cn的“考研专栏”里面公布,请大家上网查看,勿电话咨询。 目前正在申请扩招,请大家耐心等候,原定于22日公布录取结果的安排取消。请考生确保复试时所留的电话有效;另外,复试是没有选择“脱产”或是“业余”学习方式的考生一律默认为“业余”;没有选择申请住宿“是”或“否”的考生一律默认为“否”。有特殊情况的请在一周内给MBA教育中心递交书面说明。 200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