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09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2009年06月25日 信息来源:研究生科 浏览次数:3580

 2009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自即日起开始发放,根据前几年的相关经验,邮寄通知书容易出现延误甚至丢失的现象,由于录取通知书遗失不补且没有通知书不能报到,所以希望各位考生尽量自取或委托别人代取。 具体安排如下: 1.       无论复试时是否填写自取,所有考生都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自取。思源东楼502室,具体时间为6月24日――6月30日,节假日除外。 2.       如果考生本人不能自取,可委托别人代取。代取需要考生书写委托书(必须本人签名,可用传真件)以及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需要出示代取人身份证原件。 3.       7月1日起开始邮寄(复试时填写自取的不邮寄),邮寄地址为复试时填写的地址,如需修改邮寄地址请务必于7月1日前发邮件至 jgyjs@mail.bjtu.edu.cn ,邮件主题请填写“通知书改地址――录取专业、姓名、联系电话”。 4.       通知书相关资料包括:录取通知书原件、入学须知、奖助学金设置、婚育状况登记表、英语教学安排、中行借记卡(本校报送及录取考生使用原有的卡,不再另行办理)。 5.       奖助学金在通知书上有标注,学院不再公布;导师安排在报到时另行公布。 6.       单考生、少数民族骨干生等的录取通知书由研招办发放,逸夫东楼810室,联系电话:51688162。 7.       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本通知相关规定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09-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