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6年硕士研究生(不含MBA)复试通知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我院今年研究生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择优录取,复试比例120%左右。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线及复试通知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报考专业 招生计划(不含单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大学生士兵计划) 复试线 金融学 27 368 产业经济学 40 358 国际贸易学 8 367 劳动经济学 10 364 管理科学 5 335 物流管理与工程 29 366 信息管理 28 348 工程与项目管理 25 352 会计学 37 365 企业管理 38 353 旅游管理 8 343 技术经济及管理 6 345 公共管理 8 335 专业学位硕士复试分数线 报考专业 招生计划(不含单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大学生士兵计划) 复试线 金融(专业学位) 27 325 应用统计(专业学位) 18 371 资产评估(专业学位) 10 350 审计(专业学位) 80 208 工业工程(专业学位) 24 300 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24 343 会计(专业学位) 67 232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48 168 一志愿报考我院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 一志愿报考我院“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四科统考的总分不低于265分,两科联考科目的总分不低于165分。 说明: 1. 各专业单科线标准不得低于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对于单科线的要求。 2. 今年不接收非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调剂生,也不接收“单独考试”、“大学生士兵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调剂生。 复试通知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所有考生保持手机通畅。 二、办理复试相关手续 (一)资格审查 1.时间及地点:2016年3月24日8:30~11:30,14:00~17:00,地点思源东楼5层大厅。 2.审查及收取材料 考生类型 审查要求 备注 1、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查验 “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并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 军人须提交军队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2、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查验 “准考证”、学生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入学时查验),并留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 国防生须提交军队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3、单独考试考生 查验 “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并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 4、同等学力考生 查验 “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补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原件、公开发表的相当于本科生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奖励证书原件,并留学历证书、身份证、英语四级成绩单、公开发表论文或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查验 “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查验学生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留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复试合格后要签定定向协议书。 资格审查由研招办进行。 6、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政策的考生 查验 “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原件、《志愿服务鉴定书》原件和服务单位证明原件,并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复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 7、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查验“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并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复试合格后要签定委托培养协议书。 8、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查验 “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退役证,并留学历证书、身份证、退役证复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 学院要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查验学生证原件)、有效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本科学校教务处公章或者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收取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复印件和本科成绩原件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加试,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4月3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复印件必须保证能够看清楚证书号码。 (二)缴纳复试费 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文件要求,今年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复试应缴纳100元复试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缴纳复试费通过学校研招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具体办法请详见学校研招系统相关说明。 (三)填写相关表格 1.复试登记表:只填至“面试小组成员”之上。 2.个人陈述表:如实填写电话号码及通信地址,与学校研招系统一致。 3.导师选报表:根据表格说明填写。 复试登记表、个人陈述表在学校研招系统内填写打印(每行要以回车键结束,否则影响打印效果),导师选报表见附件。三个表格事先填好打印,在进入面试考场时交给面试老师。 三、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2016年3月24日8:00-11:00 体检地点:校医院 因这段时间为我校所有学院的复试阶段,请各位考生务必按照上述安排的时间前去体检,其他时间不予接待。在学校研招系统中缴纳52元体检费,并下载体检表。带打印好的体检表和化验单拿到校医院,审核体检表、化验单上学院、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是否填写完整、准确。按规定所有考生都需要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流程见附件,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不予录取。注意需空腹去体检(有抽血项目)。 四、复试时间及复试安排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以及我校研究生院对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安排,我院2016年研究生复试(总分350分)包括外语听力测试(50分)、专业课笔试(150分)、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三部分(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100分,总分450分)。进入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到我院参加复试,考生缺席复试,则视同自动放弃参加复试,笔试请带好统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以备检查。 各专业英语听力、专业课笔试及面试具体地点:3月24日在资格审查时查看。 (一)英语听力测试(50分,总时间30分钟)(需自备2B铅笔): 时间:2016年3月24日18:00~18:30 内容:参考以往研究生入学统考英语听力测试。 (二)专业课笔试(150分,总时间2小时): 时间:2016年3月24日18:35~20:35 内容:以招生简章公布科目为准。 (三)思想政治理论(仅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加试,开卷考试)(100分,总时间50分钟): 时间:2016年3月24日20:40~21:30 内容:以招生简章公布科目为准。 (四)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试)(150分): 1. 时间:2016年3月25日,具体时间及分组资格审查时公布。 2. 内容: 1) 英语口语3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外语阅读能力以及口语表达、沟通能力。 2) 综合能力120分, 具体内容如下: a) 教育背景,10分。主要看考生毕业院校,大学学习成绩。一般依据考生个人文字材料,通过提问判断核实。 b) 学科专业水平与创新能力,50分。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一般通过考生个人提交的文字材料以及根据考生对问题的回答加以判断。 c) 思维逻辑及表达能力,30分。主要是判断考生考虑问题的周全性,分析问题的逻辑性,意识、反应敏捷度,发散思维能力,创新意识。语言表述能否抓住问题的重点,语句组织通顺,表达清楚流畅。一般是根据考生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加以判断。 d) 思想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30分。看考生的仪表举止,气质风度,礼貌修养,精神状态,心理和人格趋向。考察考生对自己认识是否合理,是否具备实现抱负的行动能力。一般是根据考生复试期间的对社会问题和现象的认识判断。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及录取原则 统考科目总分为500分的专业,按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和复试成绩(满分350分)的总和排序由高到低录取。统考科目总分为300分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的60%和复试成绩的40%相加后的总和排序由高到低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复试成绩总分调整到百分制后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环节中出现作弊情形的,取消复试资格。 通过我校创新能力认定并获得证书者,所报考专业与认定专业相同且达到该专业学院划定的复试线,可优先录取。 六、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 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学习成绩优秀; (2)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3)初试总分专业排名前3名; (4)仅1门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不得低于2分以上。 七、复试考生的加分原则和依据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指除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之外的门类)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于2016年3月22日17:00前通过邮件方式(邮箱见第九项)联系学院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我院上报学校,学校根据教育部名单审核考生资格,符合资格的考生将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单科不加分)。 八、其它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所有拟录取考生都需要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开展人事档案审查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各专业导师信息请查看我院网站(http://sem.bjtu.edu.cn)“研究生培养”中的“硕导介绍”栏目,复试后需要考生选报几位导师,因此请务必提前查阅。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1687171 联系邮箱: jgyjs @bjtu.edu.cn 相关网址: 经管学院http://sem.bjtu.edu.cn(“研究生培养”模块下的“考研专栏”) 研究生院http://gs.njtu.edu.cn/cms/zszt/item/?cat=3 学校招生系统http://gsadmission.bjtu.edu.cn/master/login/(请用谷歌浏览器登陆)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3月19日 2016年复试体检须知、流程.doc 2016年研究生选报导师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