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高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2025年06月26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881

关于开展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高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发〔2019〕41号),现开展我校2025-2026学年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资格复核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认定和资格复核对象

我校2024级、2023级、2022级(建艺学院含2021级)新申请以及上一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特殊家庭类别学生和特殊家庭构成学生原则上均应被认定。本次认定等级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等级。

二、组织机构

学院前期已成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并将名单公示于思源东楼5层大厅。注:监督反馈方式(反映情况一般应具实名):院:代启蒙 010-51688120 9362@bjtu.edu.cn;校:010-51685223  xszzzx@bjtu.edu.cn。

现需各班成立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并于6月27日12:00前在班级内公示名单,负责本次认定和资格复核各班的具体工作,要求如下: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应由班主任为组长,班委会主要干部等学生代表为组员。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且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三、时间节点及安排

2024-2025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此次均需通过系统明确是否再次申请困难认定。学生于6月28日12:00,根据个人及家庭经济状况评判自己下一学年的困难等级是否与原困难等级相符,在系统内提交认定复核申请或者初次认定申请至下一级,并告知班长、提交纸质版材料。本次困难认定复核工作系统操作指南如下:

若个人及家庭致困因素无明显变化,可申请维持原等级,在系统中选择“已认定过,申请维持原等级”;

若个人及家庭致困因素有明显变化,可申请调整困难等级,在系统中选择“已认定过,申请调整困难等级”,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至班长处

若个人及家庭经济条件已有所改善,可以不再申请困难认定,在系统中选择“放弃认定”即可。

上一学年未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个人及家庭出现致困因素,可申请新认定,在系统中选择“申请新认定”,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至班长处

1.请参与认定复核的同学于6月28日12:00前完成系统提交与纸质材料提交(若需调整等级),并告知班长。

2.请班级评定小组于6月28日-7月1日结合申请复核等级及需要调整等级同学的纸质申请材料,与了解到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供给学生生活费用,特别是学生本人日常消费等情况进行比对,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初步的困难等级,并于7月1日中午12:00前提交附件5至对班兼辅处,并由对班兼辅汇总后15:00前发至邮箱23120576@bjtu.edu.cn。

3.本次认定主要采用智慧思政系统,有调整等级需要的及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见附件)。智慧思政系统困难认定及复核具体操作流程参考附件6.


附件2:北京交通大学困难认定复核申请表(需调整等级填写).doc

附件3: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次申请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5:XX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复核)意见.docx

附件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业务操作流程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