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术型硕士生学位论文二次送审通知
2020年05月19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4858

为了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现将调整后的二审要求和答辩时间公布如下。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加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及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实施细则》文件规定:

1.  两份均为“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答辩”:修改后经导师认可,可参加6月份答辩。

2.  一份为“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答辩”,另一份为“修改后再审”或“不同意答辩”:需请一位评审老师进行二审,提交时间为5250—24点,具体提交方式和内容见下。

3.  两份均为“修改后再审”或“不同意答辩”:不能参加二审,将于7月送审答辩,具体要求请关注学院通知。

 请符合论文二审条件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 学生二审学位论文须经导师同意后,在“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上提交不含导师和学生姓名的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方式如下:

学生登录:进入研究生院主页http://gs.bjtu.edu.cn/ ,点击右方“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登陆界面,通过验证,则可以进入系统,选择上方的匿名送审模块,进入系统。526日开始可查询评审结果。

 2. 学术型硕士论文修改说明》电子版发至杜老师邮箱yxdu@bjtu.edu.cn,文件以“学号+修改说明”命名,举例“17120XXX修改说明”。

3. 二审评审专家可与导师协商,原评审专家或另请评审专家均可,导师送审意见可以为邮件或微信或短信截图,截图包含同意XXXX(学生姓名)重新送审,请将其论文送至原(或其他)评审老师评审。的字样。

 

同学们请继续修改论文,并准备答辩时长为10分钟左右的PPT,含修改说明、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等,隐去导师姓名。答辩时间为64—10日(可能会根据学院整体工作微调),具体要求将于5月底发布通知,请关注。

 

请同学们务必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论文,逾期将不再接受二审申请,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提交时间截止后评审专家将开始下载、评阅,请同学们切勿重复提交、覆盖,因提交版本问题导致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修改说明.doc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加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及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实施细则.pdf

二审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