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级学生毕业前登记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课程及成绩的通知
2020年05月19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7808

关于组织2016级学生毕业前登记创新创业教育学分

课程及成绩的通知

各位同学:

按照《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学生在校期间修读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在毕业前统一组织登记的要求,现就组织2016级毕业班已修满创新创业教育学分2学分的学生统一登记已认定学分对应的课程及成绩,具体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2016级本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要求,可申请登记修读课程以外的已认定的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对应类别的课程及成绩,登记成功后课程及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显示到个人成绩单。

二、登记办法

按照《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学生根据创新创业教育学分修读和认定情况,可申请第2-8类,课程名称按类记载,成绩统一记为“P”。

学校组织统一使用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平台登记,认定学分满足2学分要求的学生可以申请登记。申请登记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时,每一类至多申请1条最优记录,登记前学生应充分比选做出最优选择。

三、网上登记操作流程

1)教务处主页(http://jwc.bjtu.edu.cn),“用户登录”—“学生”登录,进入“个人中心”;

2)进入“实践教学服务平台”—“系统导航”—进入“创新学分管理平台”—“课程学分”—“学分登记”。

四、申请时间

本学期申请开放时间为:即日起至52824:00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负责通知到本届毕业生并按时间要求在平台中完成申请登记操作;

2)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登记操作的学生,视为放弃登记的机会;

3)申请登记的课程及成绩一经申请录入教务系统显示到成绩单,后续不能删除或更换该类其他课程。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