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
2021年08月22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6115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总结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强化社会实践育人作用,展现实践活动优异成果,切实引导团员青年在参与实践的过程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交通大学“百年·追寻”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暨微纪录作品大赛的通知》的安排,现开展本年度暑期社会实践总结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进度

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总结材料报送阶段在学校团委完成立项并实际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实践团,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报送实践活动总结材料。

2.学校评审阶段。学校团委于2020年9月2日—13日对各实践团总结材料进行评审,拟定于9月16日进行公开答辩。

3.表彰阶段。学校团委于9—10月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并择优上报共青团中央、北京团市委等上级部门。

二、材料报送内容及要求

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材料清单包括:

(1) 2021年北京交通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1);

(2)社会实践活动调研报告;

(3)社会实践活动微纪录视频。作品需命名,时长6—10分钟,视频格式为MPG或Quicktime(MOV);作品需确保为正常连续拍摄的纪录影像,后期处理剪辑,仅以“图片+配乐”形式制成类似PPT的简易视频为无效作品;

(4)实践团成员社会实践心得体会(实践团成员每人一份);

(5)社会实践活动支撑材料,包括调查问卷、活动照片、媒体报道等。

学院组队实践团填写第(2)、(3)、(4)、(5)项材料,材料电子版请于8月31日24:00前通过邮件或网盘链接发送至院团委实践育人中心邮箱。自主组队实践项目填写第(1)、(2)、(3)、(4)、(5)项材料,由项目负责人直接报送,所有材料电子版请于9月1日通过邮件或网盘链接发送至校团委实践育人中心邮箱。

实践活动总结材料名称命名规则:每个实践团一个文件夹,以实践团名称命名,实践团名称须与立项时名称保持一致。文件夹中依次编号放入上述材料,各项材料命名规则为实践团名称+成果名称,如 “强国之路,交通先行”暑期社会实践团调研报告、“魅力冬奥”暑期社会实践团微记录视频等。

三、优秀团队申报与评审

1.学院评选

学院团委拟定于8月30日组织学院优秀团队的评选答辩。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2.材料初评

校团委对学院重点推荐实践项目以及学生自主组队实践项目材料进行初评,主要评选依据为微纪录作品、调研报告、实践成果、宣传报道、材料上交情况等,选出25支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参加2021年北京交通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实践团队评选答辩会。

3.评选答辩

答辩时间:9月16日下午(暂定)。

答辩形式:每支团队答辩时间5分钟,包括至少1—3分钟的多媒体展示,其他时间展示形式不限,力求在规定时间内展示出实践活动的内容、成果、收获和思考。

答辩地点及评委构成另行通知。

入选答辩的25支团队每队需指派2名骨干成员参加实践宣讲团,于10月中旬至10月下旬期间进支部、进课堂宣讲,分享实践经验与感悟。具体安排将后续通知。

 

 

附件:

附件1:201年北京交通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开展情况汇总表.xlsx


 

联系人:罗文洋/010-51688610

学生联系人:董培琪/ 18800191265

校实践育人中心邮箱:xtwsjyr_bjtu@163.com

院实践育人中心邮箱:bjjg_sjyr@163.com

 

 

 

共青团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