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8—2019学年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2019年03月25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7485

关于开展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8—2019学年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各团支部、学生组织及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工程要求,引领团员青年牢固树立团员意识,积极投身支部建设,激发团支部活力,学院团委决定继续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现将2018—2019学年团员教育评议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优秀团干部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广大青年追求政治进步的楷模。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3积极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科技竞赛、志愿服务、体育运动等课外活动并取得成效。

4担任一定团学干部职务,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敬业奉献和开拓创新精神,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工作中业务熟练,成绩突出,效果显著,能够在共青团工作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团员中具有较高威信。

(二)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加强自身政治素养。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3积极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科技竞赛、志愿服务、体育运动等课外活动并取得成效。

4积极参加团委(总支)、团支部的各项集体活动,能够主动为团组织建设献计献策,积极配合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作,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程序

1.团支部、学生组织及社团初评。各年级按照要求组织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团员教育评议,完成团支部推荐工作;各学生组织及社团负责人根据成员参与组织或社团活动及完成工作的情况等多方面对社团成员进行考量。

2.学院团委评审。学院团委按照分配名额,结合团支部推荐情况,确定推荐人选。

3.学院公示。学院团委将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4.学院表彰。学院团委为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颁发证书,进行宣传表彰。

 

三、相关要求

1各支部需通过公开推举评选出院级优秀团干部和院级优秀团员。“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中,人数在20人及以上的团支部评选出一名院级优秀团干部和三名院级优秀团员;人数在10人到20人之间的团支部评选出一名院级优秀团干部和两名院级优秀团员;人数在10人以下的团支部评选出一名院级优秀团干部和一名院级优秀团员。

2每个学生组织或社团评选出组织或社团总人数10%的院级优秀团干部和15%的院级优秀团员(按照比例分配后人数取整,可遵循四舍五入的原则),同时务必确保参评人已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中。

3请各团支部将《经管学院xxxx团支部推优表》(附件一)发至年级团总支,各年级团总支和学生组织及社团3301200分别将《经管学院xx级推优汇总表》(附件二)和《经管学院xx社团推优表》(附件三)电子版发至bjjgtz@163.com。各年级和学生社团务必核实上报人员信息,确保上报材料准确无误。

4请各年级和学生社团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运用各种媒体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进行宣传,号召广大团员青年向先进学习。

(联系人:汝传帅/15910530683

 


   附件一:经管学院xxxx团支部推优表

   附件二:经管学院xx级推优汇总表  

   附件三:经管学院xx社团推优表


共青团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