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2018年09月30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37748

15、1617级本科生:

为贯彻落实《关于组织评选北京交通大学2017-2018学年专项奖学金的通知》(学通〔201822号文件),激励学生勤奋进取,结合我院本科生教育实际情况,现我院开展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前40%,本学年没有不及格门次;1516级学生思想行为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70%17级学生要满足上一学年综合素质基本积分要求,同时学生互评的评价结果中“C”的比例小于20%;本学年没有不及格门次,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具体条件详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

二、评审程序

1.学院成立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学院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教学科科长、任课教师、各年级辅导员、教学管理人员和本科生代表组成。

2.为保证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奖学金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确定入围名单,组织公开答辩。现场按照年级抽签顺序进行答辩展示,展示形式为个人陈述(不需要准备ppt),时间不超过2分钟,超时会扣分。内容应包括本人学习、工作和生活方面整体表现,个人奋斗历程以及个人未来的计划等。具体情况详见国家励志奖学金答辩评选细则(附件2)。

3.评定出学院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步名单,并将其上报学校,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三、具体要求

请符合申请资格、有意向申请该项奖学金的同学于108日(周一)17:30之前将手写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书交到思东512年级辅导员处,并将电子版的候选人基本信息表(附件3文件和邮件主题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信息表”,如15241001王某某国家励志奖学金信息表)填好发送至邮箱:bjjgtz@163.com,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如下,请各位同学做好相关准备。

时间:10101830

地点:思源108

关于奖学金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所有,如有问题请到思东512问询。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答辩评选细则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基本信息表


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2018年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