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团支部等级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8年03月27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5192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

团支部等级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共青团工作的若干意见》,从严治团,狠抓基层团组织建设,科学、全面衡量团支部的各项建设成果,树立先进集体典型,推动学校共青团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在2017—2018学年团支部等级中期评估的基础上,学院团委决定继续开展团支部等级终期评估工作。各团支部要以《北京交通大学团支部等级评估工作实施办法》(201711月修订)为工作指导,实现团支部工作考核的规范化、标准化,做好本次终期评估的总结、申报、答辩、公示、宣传、观摩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原则

    通过团支部等级评估工作,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基层团组织自主管理、自我激励和自我约束,突出评估对团支部建设的导向性、权威性。在执行过程中要突出团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突出对团支部日常工作的考察,突出对团支部开展特色活动的鼓励,突出考核指标的可操作性。

二、评估组织

    经济管理学院团委成立团支部等级评估工作小组,负责对团支部的申报进行材料核实、评审组织、等级评定。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团委组织部。

    组  长:学院团委书记

    副组长:学院团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学院团委老师、学院团委组织部干部、团员代表

    说  明:团员代表应包括学院团委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负责人、年级团总支负责人、团支部书记和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

三、评估程序

        1、团支部工作总结。团支部对照《北京交通大学团支部等级评估考核指标》,结合中期评估整改意见,逐项自查,形成团支部申请终期评估等级的书面材料。

        2、团支部等级申报。团支部填写《北京交通大学团支部等级申请表》。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各团支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收集相关项目证明材料,上报学院团委。

        3、准甲(乙)级团支部公开答辩。申报甲级、乙级(本科一年级)的团支部需进行公开答辩,评委由学院团委老师、团员代表组成。依据考核指标成绩和答辩成绩形成的考评成绩,认定评估等级。工作小组按照分配比例确定甲(乙)级团支部,未入选的确定为乙(丙)级团支部,无需再参加评估工作小组的评审。

考评成绩(S1=考核指标成绩(权重70%+答辩得分(权重30%

   其中,考核指标成绩由学院团委组织部完成复核及评分。

        4、评估工作小组评审。团支部等级评估工作小组依据《北京交通大学团支部等级评估考核指标》,完成对其余团支部申报的考评工作。

考评成绩(S2=考核指标成绩(权重70%+评估工作小组评分(权重30%

   其中,考核指标成绩由学院团委组织部完成复核及评分;评估工作小组评分(权重30%=学院团委老师和团学干部评分(权重20%+同年级团支部互评得分(权重10%)。

        5、团支部等级确定并公示。团支部等级评估工作小组根据考评成绩确定各团支部的评估等级,并对评估等级和考评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6、宣传表彰。公示结束后,校院团委将集中对甲级团支部和本科一年级乙级团支部进行校园宣传,集中展示标兵、优秀团支部的建设成果。学校团委将在五四期间对甲、乙级团支部进行表彰。

四、相关要求

        1、各年级团总支等级评估工作小组上报学院小组总结材料包括:

        1)团支部等级申请表

        2)团支部终期评估证明材料

        3)年级团支部等级终期评估结果

        2 上报时间:20184712:0012:30

      上报地点:思源东楼501

      上报格式: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至bjjgtz@163.com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团支部等级评估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2:北京交通大学团支部等级申请表


 

共青团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