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2015-2016学年 民族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6年11月01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5906

各位同学:

现将我校2015-2016学年“民族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单独招收的民族地区学生,即:经教育部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录取的学生、预科毕业转入本科的少数民族学生以及来自西藏青海等西部地区依据单独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2016级学生不参评)。

二、评选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关心集体,友爱同学,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原始成绩)无不及格,思想行为测评成绩须居专业前70%。按不多于参评人数的10%评选。

三、奖励金额

500元/人•学年

 

请有意向申请该奖学金的同学于113日中午12:00前将《北京交通大学2015-2016学年民族生优秀奖学金推荐表》电子版发至zhangxy@bjtu.edu.cn,将奖学金申请书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附件:《北京交通大学2015-2016学年民族生优秀奖学金推荐表)/uploads/file/20161101/20161101105102_5593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