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 2023级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年09月05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1327

经管学院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

为进一步健全我校研究生资助工作体系,落实教育部资助数据报送及绩效考评要求,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情况,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根据2019年学校制定下发的《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发〔2019〕41号),拟对我院2023级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布置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保证认定标准和尺度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2.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结合民主评议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3.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同时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4.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学生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二、认定对象

我院2023级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其他年级需要新申请困难认定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特殊困难类型学生原则上均应被认定。

三、组织机构

参照《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1)要求,成立年级认定评议小组,组长为2023级新生辅导员王思源,组员2023级新生辅导员蒋妍、李政豪、李亚桐(学生)。如有相关问题或监督反馈情况,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王老师,电话:010-51685572。

四、认定等级

本次认定等级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等级,具体认定标准及要求见《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五、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9月7日(周四)下午17点前,新生填写并提交《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具体填写要求详见填写说明(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简版》(附件6);并上交建档立卡、低保孤残等证明复印件(如涉及)。

纸质版附件2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思东503办公室,电子版附件2、附件6规定时间内交至21125669@bjtu.edu.cn邮箱,文件名命名为“姓名+学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后,应及时公布校院两级的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的监督电话为51685223,电子邮箱为xszzzx@bjtu.edu.cn,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通知,反映情况一般应具实名。

2.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于学生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其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并进行通报。

3.研究生困难认定的结果将应用于就业补助、社会专项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思源助学金及其他学校助困资金的申请使用资格,未经认定的学生不得申报相关经济补助。

七、注意事项

1.按照国家政策,深入推进精准资助,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应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请各学院彻底摸排学生家庭情况,保证不遗漏上述特殊类型群体的学生。

2.开展认定时应参考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情况,原则上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均可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研究生新生困难认定附件1、2、3、6.rar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附件2: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3:《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

附件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简版

 

经管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