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2023年08月31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4809

经管全体研究生: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的评审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为做好组织申报评选工作,按照《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近三年已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

三、推荐名额

1.经管学院可至多推荐宝钢优秀学生奖1名(研究生)。

2.奖励金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1万元/人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2万元/人

四、评选程序

1.学校成立宝钢教育奖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外联处。

2.各学院成立宝钢教育奖评审组,负责本单位教师和学生的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学院推荐的教师报人事处,本科生报学生处,研究生报研工部。

3.学生处、研工部和人事处分别汇总各单位推荐人选,报学校宝钢教育奖评审领导小组。

4.学生推荐人选由宝钢教育奖评审领导小组组织集中答辩的方式进行审定,教师推荐人选由宝钢教育奖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先函评后会评的方式进行审定,审定完成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5.最终获奖名单由学校报宝钢教育基金会评审工作委员会最终评定。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宝钢优秀奖的教师和学生,请认真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见附件3)和《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见附件4)(申报材料请不要按第一人称填写),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一式两份),与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并报送所在单位。

2.《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申报人在校期间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学院评审意见”一栏须简要说明申报学生的优点和特长,并注明同意上报为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

3.《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中,“先进事迹”一栏应用具体事例介绍申报教师在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培养和考核学生能力与素质方面的突出成绩;“学院综合评价意见”一栏须简要说明申报教师突出的业绩成果等,并注明同意上报为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候选人,同时在“二级党委鉴定意见”里要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思想政治表现等方面做鉴定说明。

4.如需了解宝钢教育奖及宝钢教育基金会的详细情况可登录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www.bsef.baosteel.com)进行查询。

六、申报评选时间安排

 符合条件得研究生自愿报名,电子版于9月4日(周一)12点前发送至bjtujgdj@126.com,主题注明:姓名+学号+手机号+宝钢奖学金,纸质版交SD503刘老师处,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学院研究生工组组研究决定讨论推荐名单。报研工部完成初审。最后由学校宝钢教育奖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初定推荐人选报学校党委常委会。


联系人:刘老师

咨询电话:51688120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1).pdf

附件4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1).doc


经管研究生工作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