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级研究生及博士生综合素养实践模块学分认定工作有关通知
2023年03月01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0458

关于2021级研究生及博士生综合素养实践模块学分认定工作有关通知

2021级硕士、博士生:

根据《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养实践模块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见附件3)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对象

经管学院2021级全体硕士生、博士生;2020级如有补充认定也可以班级为单位提交。

二、工作流程

(一)个人填写上报阶段

1. 各位同学通过mis系统——93号应用研究生素养实践学分管理系统——积分管理——积分系统,导出个人模块积分详情,汇总后自行填写《经管学院研究生综合素养实践模块积分记录表》(附件1)后上交班级学习委员,如有本人参与活动但未录入积分情况见下方三、3条;

2. 班级学习委员统一汇总班级全体积分信息,并与班级同学确认无误后,将汇总后的附件1命名为“21xx班经管学院研究生综合素养实践模块积分记录表”于2023年3月6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bjtujgdj@126.com,主题注明:21xx班实践模块记录表

(二)学院审核阶段

学院研究生德育办与研究生培养部门将对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后系统完成学分认定。

三、注意事项

 1.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养实践模块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见附件,特别注意:完成签到和满意度调查后该项目方可通过;

2. 研究生实践积分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指南见附件2;

3. 若存在本人参与活动但未录入积分的情况,需自学相关内容后按要求提交学习心得感想(200字)打包后和班级材料统一提交至邮箱(学习心得word命名为“姓名+学号+模块”,并在附件1表格中对应模块备注为“学习心得”);

4.“名师讲坛”模块积分不需要个人填写,班级提交后由研究生培养部门统一认定。

如有问题可联系SD503:51685572

 

经管研究生工作组

2023年3月

附件1研究生素养实践积分管理系统.xlsx

附件三.zip

附件2研究生实践积分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