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关于开展博士生和学术型硕士生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2022年08月27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5274

近日研究生院下发了《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开展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研通[2022]75号),为贯彻执行文件精神,关于我院博士生和学术型硕士生的自查整改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 论述,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近期整改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削减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着力遏制增量,引导科研人员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自觉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推动优化完善科技创新生态,营造求真务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水到渠成的良好学术生态。

二、工作任务

博士生和学术型硕士生按照发表论文对照《科技论文自查表》(附件 1),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具有本人署名(不论第几作者、不论署名单位是否为北京交通大学)的科技文献进行全面梳理,并重点对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发表的科技论文进行逐篇对照检查,重点检视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1. 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 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 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 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等情况;

5. 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 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包括对研究的思路或者设计有重要贡献、对研究数据进行分析或者解释、对论文重要知识性内容有关键性意见、对论文进行最终定稿等。

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已发表和投稿的科技论文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科研人员要根据现行有效的科研活动准则,对问题论文及时采取勘误、撤稿或其他相应学术处理措施。

三、自查学生范围

曾经发表过科技论文的所有在校生,含留学生和无校内学籍的出国出境留学的中国学生和休学学生,不含2022级新生,即2016-2021级博士生和2019-2021级学术型硕士生。

四、自查要求

请学生严格自查并填写《科技论文自查表》,请务必保证全体科研人员全面自查。如本人经自查过后确认无相关问题,请填写《科技论文自查表》(附件 1)中的“研究者姓名”、“所在学院”、“研究者学号”、“研究者专业”四栏,并签名即可;如本人经自查过后发现存在违反学术规范情况的问题,还需如实填写《科技论文自查表》(附件1)中的“问题论文填报”。

五、提交材料

1.电子版:以班为单位提交《科技论文自查表》(附件1)(含电子签名)《科技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 2)。附件1文件命名示例:附件1.科技论文自查表-21120111张三;附件2文件命名示例:附件2.科技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21级学硕01班。

2.纸质版:以班为单位提交《科技论文自查表》(附件1)1份,A4双面打印。

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31日前。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科:杜老师   51688128

 

经管研究生科

2022 年 8 月 27 日


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关于开展博士生和学术型硕士生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1.科技论文自查表.docx

附件2.科技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