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活困难党员帮扶补助申报及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08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9330

XX党支部生活困难党员摸排表.xls

各位研究生党支部书记:

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 2022 年度第一批“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及发放工作的通知》和《北京交通大学困难党员帮扶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就做好 2022 年度“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和“学校困难党员帮扶基金”申报及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学院党委将确定若干名生活困难党员,充分使用好学院党费和清理收缴党费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帮扶。

二、申报条件

1. 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生活困难党员。

2. 党组织关系虽不在学校,但长期在学校工作的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中的生活困难党员。

3. 近年来曾受过“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帮扶的党员,原则上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学院党委沟通。

“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本人或其配偶、子女因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的生活困难。“长期”指在学校工作两年(含)以上。

三、补助标准

学院党委计划慰问的生活困难党员补助标准由学院党委结合实际确定。

四、工作安排

1. 党支部组织申报。党支部按照要求组织申报,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周三)9:00 前将《XX党支部生活困难党员摸排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党建邮箱(bjtujgdj@126.com),文件命名“XX支部生活困难党员摸排”,逾期视为放弃。

2. 学院党委审核。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申报推荐人选和“北京交通大学困难党员帮扶基金”帮扶对象及发放金额。

五、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帮扶,是各级党组织的应尽职责,是调动党员积极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北京市和学校多年来坚持“为群众办实事”的一贯做法。各师生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帮扶的重要意义,切实树立为党员服务的意识,对生活困难党员真心关爱、真诚帮扶。

2. 各党支部书记要统筹考虑并严格把关,客观公正地确定申报对象,把帮扶慰问金用在最困难的党员身上;要加强党费和清理收缴党费的管理使用,确保及时足额将慰问金发放到生活困难党员手中。

 

附件:

1.  《XX党支部生活困难党员摸排表》

 

研究生德育办公室

2021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