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0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通知
2020年10月24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205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研究生名单(20201023).xlsx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安全进行,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时均须提供考前7日内(1025日(含)后采样)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为方便我校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学校聘请专业核酸检测机构入校进行采样。具体安排如下:

1、采集人员

我校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经管学院名单见附件),我校报名监考人员,其他考试相关工作人员(后续会点对点电话通知)。

2、检测费用

免费检测。

3、采样时间地点安排

采样时间:102812:15-16:30。为减少等待时长,建议考生12:15-14:30之间采样,考试工作人员14:30-16:30采样。

采样地点:中心报告厅(西门进入、北门离场)。

4、采样需携带材料

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左上角签字书写本人姓名和手机号)。

考试工作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左上角签字笔书写手机号)。

5、采样方式

咽拭子采样。

6、其他说明

监考人员必须持七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与监考工作,请各位监考老师务必按时参加检测。

 

教务处

202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