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研发[2012]65号《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励办法(试行)》文件规定, 现将2018年11月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11月12日发表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北京交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的高水平论文(含录用和在线刊出)。An5论文以科技处公布2017年检索结果或中信所检索结果为准。
二、奖励标准:见校研发[2012]65号《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励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内容。
三、时间安排和奖励流程:
1.时间安排:
学生提交论文及学院初审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
研究生院复审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20日。
查看论文奖励结果时间:请通过学院审核的同学于11月21日前及时查看复审结果,如有异议,公示期前及时提出,过期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11月26日。
学生到研究生院签字确认时间:2018年11月27日至11月28日。未按时签字确认,将不予奖励。
2.奖励流程:
(1)学生登录论文奖励评审系统提交论文,逾期提交不能参加本次奖励。
论文奖励评审系统网址:
博士生及硕士研究生请通过综合教务系统或者通过网址http://gsdegree.bjtu.edu.cn/client/login/,进入论文奖励评审系统。
(2)学生在系统内提交论文后,需导师登陆论文奖励评审系统(gsdegree.bjtu.edu.cn/client/login)或通过导师本人mis系统里的综合教务系统跳转至论文奖励评审系统,审核该篇论文,如导师不通过则不能参加奖励。
(3)导师通过后,学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学院研究生科办理审核。逾期不办理审核不能获得奖励。
学生携带的纸质材料:论文原件,或有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样稿和缴费发票。纸质材料学院审核后返还。
(4)学院审核通过后,在系统里将论文信息标记为初审通过以及现场确认通过,然后提交至研究生院进行复审,最终确定论文奖励级别。
(5)学生可通过奖励系统查看结果,按照规定时间学生本人到研究生院学位办(逸夫楼东804)签字确认,代签须提供委托书及原因说明。
确认后计财处将按照奖励金额打入研究生的中行卡,如未打卡请联系计财处。由于计财处是按学号打卡,所以请事先确认中行卡与学号是否关联。
四、注意事项:
(1)同一个人,将同一项成果在校内以多种身份申请并获得奖励的,不在奖励范围。
(2)An5类检索论文以中国科学信息研究所提供给我校科技处或研究生院的清单为准。请直接在论文奖励系统内认领本人第一作者文章,如需学生自己提交的,则注明科技处编号。
五、论文奖励评审系统使用说明
(1)登录系统后,首先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进行确认。如信息有误,请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
(2)认领或提交论文信息加入评审。请务必按照系统格式要求填全所有信息。申请奖励的论文分为以下几类:
a.已提交中信所检测的EI检索的期刊论文,请直接利用搜索功能查找自己第一作者的论文,确认无误后提交评审。
b.属于科技处公布的EI检索的期刊论文,且系统内无法搜索到的,请自行查找科技处公布的信息,录入信息后提交,并注明。
c.属于科技处公布的SCI(SSCI)期刊源,已见刊或有明确卷期号录用通知的,请通过“录入信息”填写提交,必填字段必需完整。
d.不属于科技处公布的SCI(SSCI)期刊源,已见刊且检索的论文,需通过“录入信息”填写提交,除必填字段填写完整外,还须提供图书馆检索的WOS(入藏号)信息。没有WOS号的不能进行奖励。
(3)查看已认领或填写的论文。
认领或填写论文提交后,可在“查看申请信息”内找到相应的论文,如信息有误可修改或取消。须提交对应的论文附件。
(4)上传必要的附件
已见刊的A类论文:上传原件扫描件,含封面、目录、正文;
网络在线发行的A类论文:上传刊物封面电子照片、目录、排版好的网络见刊文章;
录用状态的A类(不含An5类)论文:上传录用通知(国外出版社的Email录用通知书或信函录用通知书,需有明确发表的卷期号),缴费发票和论文校样稿。
要求合成一个pdf文件,大小不超10m。
(5)查看评审结果
学生自论文提交之日起,可通过“查看评审信息”随时查看论文奖励评审结果。
六、本奖励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