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夏季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及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2018年05月15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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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及《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励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启动评选2018年夏季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夏季(20186)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三)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五)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六)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七)就业过程中无违约记录。

(八)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评选办法

(一)学院推荐。经班级提名、学院考察,由学院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院内公示后上报研工部。

(二)学校审定。研工部对学院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及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名单。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市教委,由市教委颁发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四、日程安排,

时 间

   

   

515

523

各班级组织毕业研究生完成个人奖项申请

1.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

2.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3%;

3.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5%

注:申报期间,各班级以参加答辩的学生人数作为基数进行测算,后期研究生工作组会根据实际毕业情况进行筛查审核。

524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00)内各班级以班级为单位在SD503上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bjtujgyjs@126.com

各班级需上报材料: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研究生干部名单(电子版、需排序);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班级推优确认单(纸质版+电子版)

注: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525日至

530

学院工作部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并上报研究生工作部。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

五、其他事项

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附加条件参照《研究生手册》中《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励实施办法》中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之相关规定。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应从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或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中推荐产生。

对已经被评为校、市级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评优要求的情况,学校收回证书和审批材料。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登记表要求党支部书记、导师签字后再上交,班级推优确认单 要求班长和党支书签字确认。

如有问题,请联系51688120 刘老师。

经管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18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