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北京交通大学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2017年11月30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3442

 

各位同学:

为贯彻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共青团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和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细则》、《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制定办法》、《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推进研究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保障广大研究生依法依章程参与学校治理,学校拟定于2018113日召开北京交通大学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代表选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举的意义和原则: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制度是研究生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制度,是研究生在校园体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是体现研究生会合法性、权威性的基础和保证。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是研究生会最高权力机关,其主要任务是审议研究生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研究生会新一届领导机构;制定及修订研究生会章程;征求广大研究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我校研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在研代会闭会期间应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

二、关于北京交通大学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经管学院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的权利:

1.通过符合研究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研究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研究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二)代表的义务:

1.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研究生,反映研究生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研究生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三)经管学院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按照《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从我校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学校党委批准,研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确定本次研代会的代表名额为292人,占全校研究生总数的2.5%,其中经管学院名额为50人。

本次研代会以每个全日制班级为一个选举单元,原则上按照各选举单位的班级数分配代表名额,每班代表名额为1名。具体分配如下:201719个名额、201620个名额、201510个名额、20141个名额(博士班联合推荐)。

(四)代表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北京交通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可作为所在选举单位代表参加研究生代表大会;来华留学研究生如有意愿参加研究生代表大会,可以特邀代表形式列席;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五)代表候选人的构成:

代表候选人要求覆盖各个班级。主要由以下成员构成:①校/院研会/(MBA\MPACC\MEM)联合会 副部及以上学生干部;②班级班委;③兼辅及三委会干部;④品学兼优的研究生代表。并保证同时有一定数量的党员代表、团员代表、女研究生代表和少数民族研究生代表。

(六)代表产生的程序: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和报批

各班级应向广大研究生充分介绍研代会召开的意义和代表应行使的权利和义务。进行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同学的意见,在本班级内推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2名。提名可以自我推荐,也可以推荐本班内其他同学。

提名结束后,各班班长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汇总(见附件1)上报进行审核,学院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最终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向各班级进行批复。

2.代表的选举

各班级根据已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组织开展选举,选举产生代表1名,并将结果(附件1)上报学院汇总。

3.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学院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出席研代会的代表后,面向全体同学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向筹委会呈报经本单位党委审批过的北京交通大学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2)和北京交通大学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及选举结果报告。

三、材料上报时间要求: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时间:

各班级进行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同学的意见,在本班级内推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2名,并填写附件1由班级负责人汇总,于201712220:00前将结果以及选举照片记录(至少一张)等资料发至bjtujgoffice@163.com。学院将进行审核并向各班级进行批复。

2.代表选取的时间:

各班级根据已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组织开展选举,选举产生代表1名,并于12620:00前将结果(附件1以及班级选举照片等记录(至少一张)资料发至bjtujgoffice@163.com

3.代表的公示及报批:

学院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出席研代会的代表后,面向全体同学公示3天。公示结束代表名单确认后,请各代表及时提交纸质版登记表(附件2)。

四、申诉与举报:

在代表公示期内,如有同学对代表的选举及人选存在质疑或疑问,可向学院研究生工作组提出申诉或举报,联系邮箱:bjtujgyjs@126.com

附件:

http://121.194.63.134/uploads/file/20171130/20171130083359_38140.doc

1.北京交通大学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北京交通大学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联系人:石佳欣  18810129621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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