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超期博士生的学籍处理通知
2017年07月20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3564

1.对于2007级及以前委培(定向)博士生、2009级及以前非定向(自筹)博士生务必于2017930日前办理完论文匿名送审,届时没有提交匿名送审的,按自动取消学籍处理。

2.对于2008级及2009级委培(定向)博士生、2010级及2011级非定向博士生务必于725日前提交论文进展材料,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撰写学位论文最新稿,导师签字同意的延期申请表。学院学位委员会将根据材料,讨论决定是否同意延期及延期的期限,最长期限不晚于2018710日,不提交材料的,将在下次学校召开的退学会上按自动退学处理。

延期申请表


经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