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8、19级本科生:
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学习进步奖学金、民族生优秀奖学金和砺剑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按照《学生手册》2020版《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就硬性基本条件明确如下:
1.2020年8月31日前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处分已解除;
2.学习成绩优良,即学生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应在60分及以上;
3.满足上一学年综合素质基本积分要求,学生基本行为道德评价成绩居专业前90%;
4.上一学年宿舍个人得分平均分达到60分及以上。
二、学习进步奖学金
(1)评选对象
上一学年学习加权平均成绩下学期与上学期相比进步明显的学生(申请者请自行参照学生手册要求),同时要求学习成绩无不及格。
(2)奖励标准
一等学习进步奖学金:下学期学习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比上学期提升30%及以上的,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学年;
二等学习进步奖学金:下学期学习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比上学期提升20%-30%的,奖励金额为800元/人•学年;
三等学习进步奖学金:下学期学习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比上学期提升10%-20%的,奖励金额为500元/人•学年。
此项奖学金与学习优秀奖学金不兼得。
(3)相关要求
1.按照不多于学院参评总人数数的2%进行推荐,特别注意评选条件中“学习成绩无不及格”是指其“原始成绩无不及格”,且须满足基本申请条件。
三、民族生优秀奖学金
(1)评选对象
单独招收的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即:经教育部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录取的学生、预科毕业转入本科的少数民族学生以及来自西藏青海等西部地区依据单独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2020级学生不参评)。
(2)评选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关心集体,友爱同学,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无不及格。
(3)奖励金额
500元/人•学年
(4)相关要求
1.特别注意评选条件中“学习成绩无不及格”是指其“原始成绩无不及格”,且须满足基本申请条件。
2.申请人必须是单独招收的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汉族学生不具备该项奖学金评定资格。
四、砺剑奖学金
(1)评选对象
服役期间和在校期间表现突出的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踏实奋进,敢于担当,刻苦训练;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专业学习、社会实践、日常表现等方面表现突出,学习成绩居专业排名前40%,无不及格现象。
(2)奖励标准
按不多于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参选。
一等砺剑奖学金:每年按不多于10名评选,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学年,同时授予“北京交通大学优秀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称号;
二等砺剑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人•学年,同时授予“北京交通大学优秀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称号。
(3)相关要求
1.申请人须填报附件3《北京交通大学2019-2020学年“砺剑”奖学金申请表》,学院将进行条件审查,重点包括核查学生退役士兵的身份、学习成绩及排名、基本行为道德评价成绩及排名、宿舍成绩、课程有无不及格等情况,并在申请表上体现审查意见。
请有意申请以上奖学金同学于10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00前填写相应附件并发送到本年级辅导员处。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2019-2020学年学习进步奖学金推荐表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2019-2020学年学习进步奖学金推荐表.xlsx
附件2:北京交通大学2019-2020学年民族生优秀奖学金推荐表
附件2:北京交通大学2019-2020学年民族生优秀奖学金推荐表.xls
附件3:北京交通大学2019-2020学年“砺剑”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北京交通大学2019-2020学年“砺剑”奖学金申请表.docx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