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届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以及“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2020届本科毕业生:
为顺利做好毕业生工作,根据北京市教委和我校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北京交通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及推荐评选“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届全体本科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我院今年共评选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33人,优秀毕业生干部8人,北京市优秀毕业生21人。
三、评选条件
(一)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
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学生手册》中《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为:
1.在校三(四)年思想行为测评总成绩排名专业前30%;
2.曾至少两次(不同学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其中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三好学生”);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B+及以上;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本校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正确对待就业,服从祖国需要。
(二)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干部
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学生手册》中《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条件为:
1.在校三(四)年思想行为测评总成绩专业排名前30%;
2.三年学习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50%;
3.曾三次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或不同学年两次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并获其它校级以上的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励);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B+及以上;
5.正确对待就业,服从祖国需要。
(三)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学生手册》中《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获得优秀毕业生或优秀毕业生干部的,按北京市教委要求,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四、相关要求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5月9日前需向班级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7)。
2.班级提名
由班长、团支部书记组织班级同学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表现进行提名工作后,于5月10日12:00前将被提名人的相关材料(附件1、2、3、4)电子版汇总后以班级名称命名发送至9252@bjtu.edu.cn。
3.学院考察
学院根据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4.学院评审
学院组织教师、学生代表进行相关评审工作。
5.名单公示
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示拟推荐人选名单。
6.名单上报
(二)上交材料要求
1.请各班级拟推荐参评人填写拟推荐北京交通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登记表(附件1、2)及2020届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以及“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3)。登记表的“一寸照片”请插入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荣誉称号”一项,只填写获得的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四种荣誉称号。因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请认真填写,原则上不超过1页。
2.由于受疫情影响,目前毕业生尚未返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四种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请拟推荐参评人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4),打印或手写内容并亲笔签名后拍照,图片命名方式:优秀毕业生/干部-学院-姓名-学号。
3.由于评选条件需要考虑学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成绩,在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成绩公布后,成绩不达标的学生将失去评选资格,空缺名额将不再补充。
附件:
1.拟推荐北京交通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拟推荐北京交通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干部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4. 2020届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以及“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5.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20届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细则
经管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0年5月6日
2.附件3:北京交通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干部登记表.doc
3.2020届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以及“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x
5.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20届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