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补充通知
2019年06月26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22657

各位同学,附件为新旧两版《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细则》,16/17/18级的同学们,可以依照旧版,也可以依照新版,也可以两版结合摘取对自己有利的条款,
请大家重新评估自己是否已经修满此模块学分,如果在此基础上,依然还有缺口,请根据自己情况积极参加大创、科研导师计划、竞赛等活动。



14.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实施细则_(老版).pdf


关于印发《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教通〔2019〕7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