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经济管理学院转专业办法
一、 转专业学生基本条件
1、未受过纪律处分的2017级在校本科生(含因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原因编入2017级且之前未参与过转专业的学生)。
2、招生时特别规定的学生转专业将受到限制,具体限制条件见《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第八条。
二、操作办法及程序
1、4月12日12:30在思源东楼106进行转专业宣讲。
2、4月25-27日,学生通过教务处系统正式填报志愿。
3、4月28日,具有优先资格的学生进行转专业面试。面试合格直接录取,面试未通过的同学可参加后续常规转专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5月2日晚19:00,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数学考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5月7日-5月10日,根据教务处统一划线确定进入复试学生名单,获得复试资格的学生参加经管学院统一组织的复试。复试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
6、经管学院按照学生的综合成绩确定转专业名单,并上报学校审批。公示结束后在五月下旬进行学籍调整。
三、其他
1、本办法适用于其他院系申请转入经管学院学习的学生。
2、成功转入经管学院的学生当学期课程学习不得无故中断,下学期初若学业成绩不达标,将严格进行学业警示工作。
3、转入专业均为“经济管理试验班”,第三学期将按经管学院原有学生、文史类学院转来的学生、理工类学院转来的学生,分三类分别进行排名,转专业学生成绩根据大一一年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分别进行计算、排序。进入各专业的名额按转入学生占全体学生比例分配。
4、本办法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