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的通知
2018年01月09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6961

       为鼓励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减轻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负担,从2015年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发放对象范围为毕业年度内(即取得毕业证书年度的11日至1231日,下同),培养方式为统招统分或非定向(定向毕业生不在发放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

1.毕业年度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3.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下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注:过去曾获得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后因升学原因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保研的本科生及保博的硕士生不在范围内。

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所属网点开立的账户(卡号),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000/人。

三、提交时间及方式

提交时间:201811217:30

提交方式:将电子版材料发至qyai@bjtu.edu.cn

                 纸质版材料于1月12日当日下午交到SD501辅导员办公室。

学生需要准备的材料及填写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助学贷款学生只需辅导员核实是否在毕业年度内有助学贷款,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学生材料清单

纸质版材料:

1.2018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一份(附件3)。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3.银行卡(存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手写银行帐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4.低保、残疾相关证明材料(已年审提交复印件,未年审提交原件,年审时间不早于毕业年度上一年的12月)(详见附件1说明)。

5.承诺书一份(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日期)(附件4)

 

电子版材料:

1.2018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以“姓名+申请表”命名。

2.身份证原件正面照片(身份证号要清晰),以“姓名+身份证”命名,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

3.银行卡原件正面照片(卡号要清晰),以“姓名+银行卡”命名,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

4.低保、残疾相关证明材料照片,低保证原件照片、残疾证原件照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注意要包括封皮、享受低保人的姓名、家庭人员情况、年检日期、发证机关公章等信息,以“姓名+低保证或残疾证”命名,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

5.承诺书照片(手写好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和日期),以“姓名+承诺书”命名,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

以上电子版材料,一名申请人的所有材料放到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注:

1、残疾毕业生补贴的发放对象必须是有本人残疾证的学生;

2、助学贷款学生必须是毕业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3、提醒各位学生在补贴打入卡中前,不要将填报的工行卡注销;

4、学院不做公示,由学校统一公示;

5、对于首次提交申请未成功的同学,可继续申请报名提交材料,北京市将于201812月进行一次补报审核。

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说明

附件2: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附件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

附件4: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