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违纪情况通报 谈某(学号:12120630)系经管学院物流管理与工程专业2012级硕士生。该生在2013年1月8日下午“矩阵分析Ⅰ”的期末考试开考后,携带打开电源的手机入场且未放到规定位置,违反《北京交通大学考试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七条的相关规定。该考试违纪情况出现后,学院研究生工作组多次与该生谈话了解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学院与校研究生工作部就该生情况进行了多次沟通。1月23日和3月15日,学校两次召开研究生违纪处理专题会议,讨论该生处分问题,现根据《北京交通大学考试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九条,给予该生全校通报批评处分,违纪科目考试成绩记为无效,同时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在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中扣除相应的“思想政治表现”评分。 从上学期开始,学校研究生院加强了对研究生培养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课堂和考试纪律,在1月份的期末考试中,全校共有3名研究生因违反考试纪律被处分。由于谈某在考试前清场过程中不听从监考老师劝告,造成违纪并受到处分,不仅给其个人带来成绩和荣誉的损失,也给学院的声誉造成了十分不良的负面影响。 学院在此对该生通报批评,并重申:对于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同学,绝不姑息,严格按规定处理。希望各位研究生同学引以为鉴,努力树立良好的学风,加强学术道德修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特此通报。 附:北京交通大学考试管理规定(节选) 经济管理学院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