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北京地区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2年11月21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352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共同研究决定,北京地区大中专院校应届(2013年7月毕业)毕业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北京地区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会计从业资格教务组织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责成北京市教育考试指导中心负责统一组织。报名将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报名条件与往年相同;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方式为指定考点,采用全市统一题目无纸化考试。 二、自2013年起,不再单独组织北京地区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凡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都应参加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统一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三、有关2012年北京地区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的具体办法和时间,以及教务组织工作和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请各有关院校务必及时告知考生: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自愿选择参加2012年北京地区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或2013年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如考生近期报名参加2013年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资料审核并缴费后,则无论何种原因退考(包括因参加2012年北京地区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市财政局均不予退费。 特此通知 北京市教育考试指导中心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