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北京交通大学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11]18号)文件精神,结合2012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现对2012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发放就业补助,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思想进步,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遵纪守法; 3、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学生能够努力寻找就业出路,积极就业; 5、学习努力,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延期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二、认定等级 结合困难等级及毕业生本人就业花费等实际情况,按照200元、500元、800元三个档次予以资助。 三、时间安排 请2008级学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向学院提出申请,并于5月13日之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交至SD501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至09242020@bjtu.edu.cn。 四、具体要求 请申请的学生如实、认真填写申请表。 经济管学院团委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