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院博士研究生赵公民在宿舍内吸烟问题进行处理的决定 我院博士研究生赵公民,学号为08113135,系2008级产业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住学苑公寓3号楼601房间。 2012年1月12日下午两点多至三点间,赵公民在宿舍内违规抽烟,将未彻底熄灭的烟头扔进装有柚子皮的垃圾桶,导致垃圾桶内柚子皮烤焦,引发烟雾。幸亏房间内烟感器运转正常并报警(报警时间显示为1月12日14:57:23),该楼一层值班室的工作人员和楼道清洁工人及时发现并迅速用水浇灭,避免了一场事故的发生。 事情发生后,学苑3号楼楼管于下午三点二十左右与学院辅导员沟通。学院辅导员上报学院主管副书记,并立刻联系当事人及同住的吴声声,得知两人均在校外,责令其尽最快速度回校,并于当日下午五时在思东502与两人进行了深入谈话。谈话后,赵公民承认在宿舍内抽烟的事实,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退了返家的火车票等待学院的处理。郭雪萌副书记将此事上报给学院党委书记,并当日五时左右,学院又将相关情况与研究生工作部胡滢老师沟通汇报。 1月13日上午十时,郭雪萌副书记及辅导员在思东503又一次对该宿舍的两人同时进行教育批评和深入谈话。告知其行为违反了《北京交通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中“禁止在宿舍区内使用明火(吸烟)”之规定,学院会据此对其进行处理,希望其以此为戒,并出具深刻检讨。赵公民表示责任全在自己,今后会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纪律。 赵公民在宿舍内违规抽烟,无视规定,险酿大祸。学院研究决定:给赵公民院内通报批评且责令其退宿,并上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等待进一步处理。 正值北京市全面禁烟活动深入开展之际,仍有部分研究生无视规定,视公共安全为儿戏,当前,正值寒假且春节即将来临,学院要求所有研究生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的内容及北京交通大学相关管理规定;并请学院所有研究生导师敦促其寒假留校研究生注意个人及公共场所安全,防患于未然,共同营造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1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