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通知
2012年03月11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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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有关选拔原则与具体要求,经个人申请、导师及院(系、所)遴选推荐,研究生院组织评审,结合各学院申报情况以及近三年在校非定向博士生数量,并考虑向国家重点学科倾斜,确定各学院申报联合培养博士生名额。推荐原则为优先推荐达到留学基金委对联合培养博士生外语要求者,同时结合学院推荐排序。该名单是我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的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四月组织专家评审,五月公布最后录取名单。现将学校推荐名单公布如下(推荐无排序)。 请被推荐研究生于3月13日前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填写前请仔细阅读网上说明,我校申请人“受理机构”选择“北京交通大学”(代码为709),严格按照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并按照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要求准备材料(详见附,请详细阅读相关说明),于3月19日前一式三份(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四份)(严格按顺序排列,不要另做封面、不要装订,用夹子夹好即可),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单位推荐意见表》不用提交)。 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负责部门 3.13前 被推荐人员完成网上报名 申请人 3.16前 研究生院审核网报材料(如有需要,申请人进行网上修改) 研究生院 3.19前 1.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审核内容 2.向研究生院提交本学院申请材料 各学院 3.20-3.23 研究生院整理申报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