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校不属于自主划线的高校,所以具体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程序如下: 1. 每年3月中下旬教育部公布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基本分数要求,同时该文件还详细规定了其它录取工作的有关原则和政策;学校根据最低录取分数线规定的标准,按学院和专业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考生名单整理打印出来,了解和熟悉本单位上线生情况,做好复试的准备工作; 2. 三月底或四月初,教育部召开“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进一步介绍和强调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3. 根据教育部会议精神,北京市高招办召开北京地区高校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通知强调有关精神;, 4. 全国和北京市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结束后,我校研究生院召开院务会,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规模数和计划数,结合我校合格生数,确定我校各学院(系)录取人数以及复试基本原则; 5. 召开我校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由各学院(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和研究生秘书参加,会议主要是传达教育部会议精神,讲解教育部通知的规定,同时制定我校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政策和原则,布置我校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具体做法,并强调复试和录取工作应遵守的纪律; 6. 学院根据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学院各专业复试的具体分数线和复试工作程序,并上网公布; 7.学院进行复试工作(一般为4月中旬左右),一般为差额复试,复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同时,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相应医院进行体检; 8. 学院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将考生笔试和面试的材料和成绩交研究生院,同时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按照复试方案规定的比例加权求和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9. 5月份,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提供复试材料和复试成绩以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调档政审。 10. 政审合格后,研究生院与拟录取的自费生、定向生和委培生签定合同; 11. 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研究生录取工作结束。 根据以上程序安排,各项工作都需要上级部门和广大考生的理解和支持,才能顺利完成。因此,请考生们耐心等待,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将最新的通知公布在经管学院MBA教育中心网站的“考研专栏”或MBA公告相应栏目内,敬请及时查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