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启用“北京交大创新科技中心”的通知
2006年03月13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230

各位老师:   为适应我校科技工作持续快速发展需要,满足产学研合作中对科研管理与服务的需求,为教师开展科技活动提供便捷、良好的服务平台和窗口,使校企合作朝着全方位、深层次、紧密型、双赢的方向发展。学校在总结原北京交大科技发展中心成功运作经验的基础上,批准成立并经工商注册了“北京交大创新科技中心”。 一.中心基本情况:   北京交大创新科技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学校批准于2005年11月18日正式注册成立、学校独资的全民所有制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金100万人民币,法人代表人兼总经理为刘军教授,中心挂靠在科技处。 二.中心启用时间:   自2006年新学期开始,北京交大创新科技中心正式对外签订科技合同,开展业务,独立财务帐号,开具正式发票,享受学校有关政策。该中心作为横向项目管理的补充,是学校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未来横向科研管理形成学校管理与企业运作并行发展的新局面。 北京交大科技发展中心自2006年1月1日起,不再对外签订新的技术合同(需开具增值税票的产品加工、销售及提供劳务的项目除外),但不影响之前已签订合同的继续执行。 三.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发明创造及重大科技成果在重点领域实施推广转化及其产业化; 2.协助教师承揽重大科技及工程项目的投标工作; 3.进行特殊“四技”合同的管理等。 四.中心经营范围:   中心主营新产品研制、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兼营电子产品、通信器材、机电设备、光电设备及软件销售。 科技处 200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