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学年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已开展,现将各专项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公布如下: 一、思源奖学金: 评选条件: 资格条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获得本学年“一等学习优秀奖学金”; 附加条件:在专业学习、社会工作、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或有其他特殊贡献。 二、专项奖学金: 评选条件及要求 基本条件及要求: 1、荣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国家励志奖学金此条件可适当放宽) 2、符合专项奖学金提供者要求的专项条件; 3、符合学院的筛选条件; 4、各专项奖学金与学校设立的各单项奖学金荣誉可兼得,奖金不兼得(茅以升铁道教育希望之星奖除外); 5、原则上,每名同学不能兼得两项或两项以上专项奖学金; 各专项奖学金具体条件及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根据教财司预函[2007]137号《关于下达2007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以及财教[2007]216号和财教[2007]217号文件精神,2006-2007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及要求如下: 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3%,思想行为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30%,本学年没有不及格门次,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 1、奖励金额每人每年8000元;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要求详见《北京交通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前40%,思想行为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70%。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 1、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有关要求详见《北京交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二)华睿李嘉宁奖学金 华睿李嘉宁奖学金是由华睿集团出资设立的。“华睿李嘉宁”奖学金的奖励人数根据“华睿基金”的使用办法确定,每名学生每年奖金70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4、学年学习成绩居专业前5%,思想行为测评成绩居专业前30%; 5、荣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对获得此项奖励后出现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学校有权终止其第二学期的奖学金,并收回获奖证书。 (三)智瑾奖学金 “智瑾奖学金”是我校校友、著名海外爱国实业家莫若愚学长及夫人秦佩瑾女士设立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生,每年评选一次,奖励金额每人每年3000元。 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10月21日-23日,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10月23日-24日,学院组织评审筛选工作; 10月24日-28日,学院内进行公示; 10月29日,各学院组织推荐学生填写各种评审申请表,各学院完成相关汇总表,并报学生工作处; 10月29日-30日,学生工作处审核并提交校长会议审批; 10月31日,学生工作处将材料报送相关单位。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附件2:北京交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请欲申请专项奖学金的同学于23日下午五点前将奖学金申请书交到年纪辅导员处。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组 2007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