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澳大利亚Holding Redlich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HR)的合作协议,HR律师事务所拟从我院MBA专业招收1名优秀学生赴澳大利亚进行暑期实习。 选拔对象:本科是法学专业毕业或现在是律师的MBA2013级学员; 英语要求:IELTS≥6.5,或者具有与之相当的英语水平; 赞助费:3000澳元; 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3月19日17:00。 请有意向的同学填写附件中的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赴澳大利亚墨尔本律师事务所参加暑期赞助实习申请表(学院意见不填),并将个人中英文简历、英语成绩单(TOFEL , IELTS , GMAT)、中文成绩单(本科或研究生1个学期)及其它相关文件(如发表论文、获奖等资料)于截止日期前提交到国际交流中心(思东509)。之后的选拔程序会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网站动态。 项目说明: 1.Holding Redlich律师事务所位于澳洲,维多利亚州,墨尔本,威廉街350号,邮政区码:3000,并在悉尼、布里斯班设有分所。HR与交大之间达成共识:促进双方就一些问题如法律文化差异加强沟通以及为交大学生提供了解澳洲法律体系和法律实践的机会,为实现这一目标,HR将为交大两名学生提供赞助实习职位,我院有1个名额。 2.实习说明 (a)实习职位可以安排在HR位于墨尔本、悉尼、布里斯班的任一营业场所内; (b)每个营业场所提供的实习职位性质都相似,HR将随机分配实习生去某个营业场所; (c)HR将为每个实习生提供系统化训练。培训项目将为实习生量身打造以使其能真正体验澳洲法律实践,项目包括: (i)HR介绍:HR政策、架构、程序及其在澳洲法律市场中的地位; (ii)HR认为符合实习性质及深度的培训、经验学习及对澳洲法律实践的体验。 (d)实习期不超过八周,时间定为2014年7、8月份中; (e)实习期从实习生在HR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3.赞助和资金支持 (a)在实习期间,HR将为每个实习生提供并支付总计3000澳元的奖学金(奖学金总额); (b)实习生可以任意支配其奖学金,但HR希望实习生能将奖学金用来支付实习期间的旅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c)在实习期间,HR对实习生唯一的资金捐助和给付义务就是此项奖学金,实习生应自付实习期间内所有旅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d)HR将以最现实可行的、实习生同意的方式支付奖学金给实习生。奖学金将在实习开始后7天内全额支付。 4.报告及反馈 (a)在实习结束时,HR将为交大提供一份关于每个实习生表现的简报; (b)在必要时,HR将实习期间有关实习生行为的重要事项及时通知交大。 5.不当行为 5.1不当行为包括 (i)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规定出勤; (ii)多次迟到; (iii)行为不称职、不得体; (iv)未能执行HR的合理指示和要求; (v)未能履行和遵守HR的政策; (vi)不能按照要求参加HR对内、对外的活动。 5.2惩罚措施 (i)HR将及时将渎职事件通知我校; (ii)针对不当行为进行下一步的处理。 6.HR承诺 (a)HR负责申请签证并满足和遵守澳洲移民法中关于申请和授予签证过程中赞助人所履行的法律义务,以使实习生能够在HR进行实习; (b)为实习生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c)在HR业务领域内,为实习生提供尽可能多的机会,接触和体验澳洲法律体系的运行。 (d)在HR业务领域和实习时间允许范围内,教导并帮助实习生尽可能多地了解澳洲的法律体系; (e)HR允许并支持实习生学习托拉贝大学或其他澳洲大学的课程; (f)参加澳洲大学的研讨会,观摩大学的教学方法和事件; 7.禁止 实习生不得在澳洲执业,所以不允许从事法律工作或执业。 国际交流中心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