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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问题研讨会》综述
2016-11-06 10:40 信息来源:经管学院 4202


2016年1030日,《产业政策问题研讨会》在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思源东楼821会议室召开,邀请知名学者进行相互交流,思想碰撞。本次会议由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工业经济学会竞争政策专业委员会、《中国工业经济》编辑部、首都经贸大学中国产业经济研究院、辽宁产业组织与技术创新研究中心五单位联合发起。

天津财经大学副校长、中国工业学会副会长于立,首都经贸大学校长助理戚聿东,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平新乔,辽宁大学经济学院原院长黄继忠,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顾昕,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勇,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江飞涛,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赵坚等8位教授做了主题演讲。北京交大荣朝和、卜伟、武剑红、李雪梅,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张秋生,副院长崔永梅,中央财经大学齐兰,中国工业经济编辑部王燕梅等30余位来自各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及研究生近百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研讨会紧密围绕我国产业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采用什么样的产业政策等方面进行研讨,主题演讲限定15分钟,然后进入15分钟互动环节,本次研讨互动环节的发言针锋相对言辞犀利,气氛热烈友好,一改自说自话的论文宣读模式。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张秋生教授首先致辞并主持第一单元研讨。


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赵坚以“产业政策之争,重要的是采用什么样的产业政策”为题,指出张维迎、林毅夫在论证自己观点时存在逻辑错误,前者的论据不能支持其论断,后者新结构经济学的五类产业与比较优势原则相矛盾。赵坚认为政府不掌握识别比较优势和如何把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的知识,提出应采用企业能力构建为导向的竞争型产业政策,其所支持的不应是产业的最终产品,而是可扩展的、能够用于多个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美国2016《制造创新国家网络战略规划》就采用这种模式。政府对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家进行补贴,而不是对储能器件关键技术研发进行补贴的政策,造成大规模骗补。实行竞争型产业政策,重要的是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而不是保护垄断。


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勇副教授演讲题目是“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新结构经济学视角下的产业政策”,他指出新结构经济学是用新古典经济学的方法,来研究一个经济体的各种不同的结构的内生、形成、演化以及影响。在政策制订上,新结构经济学首先是看一个发展中国家资源禀赋,潜在的比较优势在哪里,然后再考虑在现有资源制度条件下,怎么样能够降低交易成本,能够使得潜在的比较优势发挥出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是理想概念,不说现实市场就一定是有效的,现实中的政府是一定是有为的。不能拿政府乱为的例子,说成是新结构经济学倡导的有为政府,有为、乱为、不作为政府的界限需要根据不同的具体的情形、具体的问题来做具体的分析。

第二单元研讨由赵坚教授主持。


天津财经大学副校长、中国工业学会副会长于立教授以“从竞争政策看产业政策” 为题,提出诘问。他指出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提出,要从源头上规范政府相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措施(包括产业政策),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指出恰当的研究视角是从竞争政策看产业政策。他说,产业政策是否存在,肯定存在。产业政策是否失灵,肯定失灵。产业政策有没有积极意义?有。产业政策是否自行改进,有可能,非常难。产业政策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存在矛盾?存在严重的矛盾,我们国家现在叫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通过竞争政策的办法对各项政策进行审查,主要是产业政策。


首都经贸大学校长助理戚聿东教授以“产业政策转型从功能型走向竞争型”为题,梳理了不同时期我国颁布的产业政策,分析了产业政策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他认为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都是政府经济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既有一致性,也存在着冲突。现实中,有悖于公平竞争的行业性和地方性产业政策比比皆是,不仅酿成了现阶段的产能全面过剩局面,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国进民退”的“挤出”效应。产业政策应限制在最严格且有必要的场合,即产业政策只应作为市场失灵的替代和补充而出现。实施产业政策时,仍需要强调以市场竞争机制为基础,需要经过《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贯彻产业政策过程中通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各种行为。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原院长黄继忠教授以“环境·条件变化与中国产业政策演变趋势”为题,分析了产业政策演变趋势。他指出产业政策属于政府干预,所以我们的讨论要从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当中来做探讨。任何国家都在寻求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平衡点,只不过在不同的时期,这个平衡点是不断变化的。有两个方面决定了这个平衡点的位置,一个是政府决策和实施的能力,可能有点类似于前边讲过的有为政府的问题。另外一个决定的条件就是市场化的程度,而且市场化的程度是决定平衡点移动的关键因素。日本在二战期间以及战后初期的市场化程度并不高,政府就通过主导资源分配的方式直接干预经济活动。进入多样化时代之后,日本的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产业政策的重点已经转变为政府引导和改善市场环境。

第三单元研讨由戚聿东教授主持。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平新乔教授以“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政策”为题,提出在产业政策上,还是有许多基本的理论问题没搞清。首先,企业和产业需要界定清楚。如果没有产业政策,企业就要直接对市场价格作出反映。有了产业政策,就有保护企业的作用。产业政策有广义的产业政策和狭义的产业政策之分,张维迎、林毅夫讨论的是狭义的产业政策。他认为在赶超过程中,狭义的产业政策还有必要实行。张维迎是对于产业政策的批评是比较极端的,但是我们的确还要看到另一个方面,即由于实行狭义的产业政策,会压抑市场竞争机制的发育。他提出应该有新的理论框架,要以等替代弹性效用函数和生产函数为基础来研究产业结构的更新和升级,这基本上是一个市场化的内生过程。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顾昕教授的演讲题目是“发展主义的发展:产业政策治理创新的政治经济学”。他认为产业政策之争实质上是新自由主义与新发展主义之争,新自由主义主张自由市场和有限政府,废除一切的产业政策。新发展主义主张有效政府、有为政府。林教授在与他的通信中强调因势利导,不能跟市场拧着,这是非常重要的。顾昕提出九式破解林毅夫张维迎产业政策之争,他主张第三条道路——“自由市场+有限的有为政府”。政府要转变角色——从领航员转变为服务生;有限有为的政府之道在于增强市场、增强社会;政府在促进知识生产和知识传播上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要用“能力建设”取代“挑选赢家”,政府要帮助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提升能力,从而促进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江飞涛副研究员的演讲题目是“干预市场抑或增进与扩展市场——产业政策研究中的问题、争论与理论重构”。他认为产业政策是旨在促进产业发展、产业竞争力提升或者影响经济结构的政策。中国产业政策的基本特征是大量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以政府部门的判断、选择来代替市场机制;限制市场竞争,扶持大企业发展,限制小企业发展。中国的产业政策取向应从干预市场与限制竞争调整为增进与扩展市场,即:通过放松微观管制、逐步建立与完善市场制度体系,拓展市场协调的空间、增强市场的协调功能,进而促进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这需要我们在充分认识市场机制、市场与政府关系的基础上,重构以增进与扩展市场为取向的产业政策理论体系。

第四单元圆桌会议,由于立教授主持。


八位演讲嘉宾在圆桌会议上,围绕产业政策问题,总结了自己的观点,并对他人的观点提出问题,进行了深层讨论、互动。赵坚阐明以企业能力构建为导向的竞争型产业政策的理论基础是企业能力理论。江飞涛提出现在的产业政策发展的整个趋势是更少的市场干预,更多的补充市场,是功能型的政策工具。黄继忠提出对我们国家各层次的产业政策进行调查才能有发言权。平新乔表示对根据比较优势制订产业政策持怀疑态度。戚聿东教授提出政策的作用是预测的趋势,也是基于明天共识的趋势。顾昕教授提出要限制政府乱为的行为,约束行政力量。王勇副教授提出在研究发展过程中的产业政策,必须要有一个一般均衡的动态思考。于立教授作为本场主持人总结并提出,竞争政策要深入研究高铁、产业政策与公共政策。参会的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与演讲嘉宾进行了积极的交流互动。


最后,张秋生院长在总结发言中说,从早上9点到下午6点,所有专家都非常投入和非常高效的产出,现在仍然有这么多的老师和同学参与讨论,就是研讨会成功的最好证据。希望未来可以定期举办这类研讨会,不仅要探讨理论问题,也要对重要的产业政策问题发表观点看法,用自己的智慧、理论和方法对社会作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