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2014-07-15 16:00
信息来源:经济管理学院
743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2014年审核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4]14号),我院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从2015年开始招生。
至此,我院已拥有MBA、EMBA、工程硕士、MPAcc、资产评估、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审计、应用统计、金融等10余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得批准设立,是学院领导和教职员工多年共同努力的结果,使得我院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更加齐全,人才培养的层次结构进一步优化,办学实力也必将进一步增强。
学院将紧密结合国家研究生教育改革新形势,立足实际,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师资队伍、社会实践、管理服务等多方面着手努力,不断提高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早日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经济管理学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