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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第五届“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通知
2006-10-22 16:00 信息来源:经济管理学院 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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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引导大学生适应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使我校学生了解创业知识,培养创业意识,树立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大力营造“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良好氛围,引导青年学生提高素质、发挥才智。北京交通大学科技处、北京交通大学团委、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团委、北京交通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定于2006年10月2007年4月开展北京交通大学第五届“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北京交通大学教务处   北京交通大学团委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团委   北京交通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二)、协办单位   各学院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二、 实施细则 (一)、参赛对象   面向全校的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包括MBA)、成教以及网络学院所有在册学生。以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不得超过6人。 (二)、竞赛方式   全校学生(以上参赛对象),均可以自由组队参加。参赛队可以选择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服务或者已经由实践取得成功的项目作为参赛项目。通过充分的论证、调研、开发等过程,采用模拟市场运行模式,写一份完整可行的创业计划。在创业计划的基础上,通过风险投资基金或银行贷款、多融资方式等筹集资金最终模拟投入市场运作,实现创业。 (三)、赛程安排(如具体活动时间有变,依照大赛组委会通知为准) 1、大赛启动阶段:2006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 校科协将举办启动仪式(10月14日) 2、组队沙龙:2006年10月21日 3、立项申报和初审阶段:2006年10月22至11月5日 由各学院自行对本学院参赛项目进行初审,于11月7日前将每组项目、小组成员信息、分数、排序表交到校科协办公室。校科协将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抽查评审,   确定各学院获批准项目。11月13日,被批准的立项将返还各学院,参赛者准备中期 审核。 4、创业论坛:2006年10月及11月期间 校科协将针对比赛的规则和进程,对参赛选手进行一系列的创业讲座。 5、项目开发阶段:2006年11月中旬至1月中旬 6、中期审核评估:2006年1月中旬至2月初 2006年1月8日至1月15日: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 2006年1月16日至1月31日:大赛评委会评审上交作品并统计结果 7、参赛选手最终完善作品并准备答辩: 2006年2月1日至3月25日 8、答辩、最终评审并颁奖:2006年3月25日至4月15日   3月25日至3月28日:参赛选手提交作品   3月28日至4月1日:最终评审及答辩   4月15日:颁奖暨闭幕晚会 (四)、组织申报   各学院申报优秀组织奖,细则及要求待定。 (五)、奖项设置   奖励本着“激励参赛”、“表彰优秀”的原则而设,旨在激发同学们对创业的认识和实现自我价值能力,启发其创新思维。设有: 一等奖:3项 表彰在创意、技术结合方面皆佳的最优作品 二等奖:7项 表彰创意独到、新颖且技术尚佳的作品 三等奖:10项 表彰较好的利用技术表现创意的作品 说明: 1、 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一定奖品 2、 获奖的部分优秀作品将被送往参加北京市“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 3、 向优秀指导教师颁发校级“园丁奖” 4、 根据各学院宣传、组织工作和质量等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大赛组委会保留对奖项设置及颁奖事宜的解释权。 (六)、大赛责任条款 1、参赛选手的创意与技术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所有的评委和顾问以及大赛组织者将会受到法律约束力的保密条款的约束,保证未经参赛者允许不以任何形式或途径向外界透露参赛选手提交作品的详细信息。 2、参赛选手独自承担参赛作品的一切法律责任,对自己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影响负责。参赛选手在提交作品前,应确定自己的作品符合法律法规,避免违规犯法。本次大赛禁止各种非法内容,违反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3、责任豁免:竞赛的评审员,顾问,组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均为自愿参与竞赛活动。竞赛组织者将尽力保护商业机密,但是如在竞赛过程中有不可避免因素导致机密泄漏,组织者不负法律责任。 共青团北京交通大学委员会 北京交通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2006年9月26日 附件: 2006参赛手册 创业计划大赛通知 组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