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他专项奖学金的通知
16、17、18级本科生:
为贯彻落实《关于组织评选北京交通大学2018-2019学年专项奖学金的通知》(学通【2019】26号),结合我院本科生实际情况,现我院开展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他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智瑾奖学金、钱仲侯奖学金、杨爱芬奖学金、金城奖学金、金融分会专项奖学金、照坤奖学金、张晓群奖学金。
二、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
a) 荣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国家励志奖学金除外);
校级三好学生的评定标准为:2016级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10%,学生思想行为测评成绩位于专业前30%;2017级、2018级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10%,满足上一学年综合素质基本积分要求,同时学生基本行为、基本道德评价成绩位于专业前30%;本学年没有不及格门次。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标准为:2016级学生学年内已获一等或二等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学生思想行为测评成绩位于专业前30%;2017级、2018级学生学年内已获一等或二等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满足上一学年综合素质基本积分要求,同时学生基本行为、基本道德评价成绩位于专业前30%。
b) 符合专项奖学金提供者要求的专项条件;
c) 如专项奖学金提供者有特殊要求,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如国家励志奖学金;
d) 各专项奖学金与学校设立的各单项奖学金荣誉可兼得,奖金不兼得;
原则上,每名同学不能兼得两项或两项以上专项奖学金。
2、具体条件详见专项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及办法(附件1)及各类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和评选方法(附件2-13)。
三、评审程序
1.学院成立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2.为保证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奖学金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确定入围名单,组织公开答辩。现场按照年级抽签顺序进行答辩展示,展示形式为个人陈述(可准备ppt),时间不超过2分钟,每超时10秒钟将扣除1分。内容应包括本人学习、工作和生活方面整体表现,个人奋斗历程以及个人未来的计划等。具体情况详见各类专项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3、5、13)。
3.评定出学院获得专项奖学金的初步名单,获奖名单由学院统一公示。
四、具体要求
请符合申请资格、有意向申请该项奖学金的同学于10月14日(周一)12:30至14:00之间将专项奖学金候选人基本信息表(16级:附件14;17、18级:附件15)和附加分证明复印件交到思东501-2,并将电子版(文件和邮件主题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联系方式+专项奖学金+信息表”,如17241001 王某某 17912345678 专项奖学金 信息表)填好于当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bjjgtz@163.com。上交材料缺少、过期未交或不符合规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如下,请各位同学做好相关准备。
时间:10月17日中午12:30
地点:思西304
注意:
1、允许同时申报多项奖学金,但每名同学不能兼得两项或两项以上专项奖学金,申请多项奖学金的同学仅答辩一次。
2、评选专项奖学金的工作在评定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之前,请各位同学务必参照学生手册确定是否符合评奖资格后申请。
关于奖学金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所有,如有问题请到思东501-2张欣颖老师处问询。
附件15 专项奖学金候选人基本信息表(17、18级).docx
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