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业-评论】中国燃气以4亿美元收购富地石油旗下燃气业务

2012年12月23日信息来源:2012年12月23日
    12月17日,中国城市燃气供应商--中国燃气拟向第二大股东英国富地石油收购其于中国的燃气业务,总代价为4亿美元(约31亿港元),并将以现金及购股权的方式支付。
    这是富地石油去年入股中国燃气以来,两家公司首度业务合作。中国燃气在联交所一份声明中称,计划收购富地石油旗下的富地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后者由富地石油持有85%权益,余下15%权益由全球最大的棕榈油公司新加坡丰益国际持有。
    根据协议,半数交易代价将以现金支付,余额可由富地石油选择收取中国燃气发行股份,数目不多于2.5亿股,相当于现有股本不多于5.5%的股份。
    富地石油向中国燃气提供保证,富地燃气于2013及2014年年度净利分别不少于2亿港元及4亿港元,否则富地石油将作出赔偿。以此计算,是次交易作价不高于市盈率15.5倍。
    分析师认为,交易对两家公司均有利,一方面中国燃气能够以吸引的价格收购更多燃气项目,另一方面富地石油可透过此次重组扩大其在中国快速增长的天然气市场业务网络。
    其中一名了解情况的消息人士稍早称,此次收购代价将以现金及购股权的方式支付,因此不会对中国燃气的股份造成即时摊薄效应,但长远可达至增持中国燃气股份的目的。
    于伦敦上市的富地石油主要在中国从事石油及天然气供应和基建项目的投资和营运,除了在中国营运30个多城市燃气供应项目之外,还以合资方式涉足煤层气、原油进口、航空燃料以及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
    联昌证券分析师Mike Yip称,此次交易作价低于中国燃气本身市盈率以及此前中国内地燃气项目的交易作价约20倍市盈率,因此认为交易对中国燃气有正面作用。
    “现时中国国内燃气供应商要取得新项目相当困难,外资要在中国扩张更加困难。”他说,“中国燃气的策略不再是无条件发行股份予投资者或股东,必须有好的(合作)协议才会卖股份。”
    此前中国燃气与其股东之一的中国石化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据此,双方同意实施若干战略性的措施,和董事会同意中石化及中国燃气其他战略股东认购中国燃气股份或以其他方式向中国燃气作出投资。
    富地石油主要股东为香港商人邱达强及其兄长。去年底中国燃气面对中国石化和新奥能源的财团敌意收购之时,富地石油与邱达强合力增持中国燃气的股份,以反抗财团的收购。而当时富地石油通过其与中国燃气董事总经理刘明辉的合资公司购入中国燃气部分持股,故被视为刘明辉的友好方。
    现时中国燃气单一最大股东为北京控股的母公司北控集团,持股比例为19.65%;富地石油以及韩国SK 旗下的SK E&S分别占中国燃气13.86%及12.66%的股份。
    中国的天然气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令外资垂涎,但鉴于行业属民生相关性,中国政府对于外资涉足持较审慎态度。
    去年12月,国有企业中石化联同民营企业新奥能源提出以每股3.5港元收购中国燃气的股份,涉资达167亿港元,惟被中国燃气董事会指出价未能反映公司价值而拒于门外,事件仍扰攘至 今年10月最终因先决条件尚未达成而作罢,期间富地石油、北控集团以及SK E&S争相增持中国燃气的股份。
    截至今年11月底为止,中国燃气共拥有172个城市管道燃气项目、9个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153座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及50个液化石油气分销项目。截至9底止财年上半年的净利为8.08亿港元,按年上升116%。
路透中文网  2012年12月17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