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高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2026年06月23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21758

各位同学: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现开展我校2026-2027学年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资格复核工作,本次认定等级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等级。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认定和资格复核对象

1.我校2025-2026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此次均需通过系统明确是否再次申请困难认定。

2.我校2025-2026学年未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个人及家庭出现致困因素,可申请新认定。

3.若学生放弃认定,须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愿放弃受助资格声明(附件1),手写签字交至班长处。

二、组织机构

学院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要求,成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分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此项工作已经在思东503公告栏公示。现需各班成立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并于6月25日前在班级内公示名单,负责本次认定和资格复核各班的具体工作,要求如下: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应由班主任为组长,班委会主要干部等学生代表为组员。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且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三、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1.6月25日之前,学生登录智慧思政系统,在“业务中心-业务模式”中发起对应业务。具体要求详见填写附件3。

2.6月26日-6月30日,班主任统筹班级评议小组,以系统推荐等级为基础(辅导员于6月26日将系统推荐结果分发给班主任),结合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上一学年的日常生活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原则民主评议需线下进行,确定困难等级后,班长将评议小组签字后的纸质版附件2“XX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复核)意见”和不再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学生提交的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愿放弃受助资格声明”于6月30日上午8:30-11:30交至思东503处,注意检查附件签字处均需手写,不能电子签。

四、工作要求

学生本人应充分重视该项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其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情节严重者,学校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或反映问题请联系学院研究生资助工作辅导员:

朱旭   010-51688120     bjtujgyjs@bjtu.edu.cn

 

附件: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愿放弃受助资格声明.docx

附件2:XX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复核)意见.docx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业务操作流程说明.doc


 

经管学院研究生德育办公室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