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以及“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年05月07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0762

各位2021届毕业生:

为顺利做好毕业生工作,根据北京市教委和我校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北京交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及推荐评选“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届全体本科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我院今年共评选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29人,优秀毕业生干部7人,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18人。

三、评选条件

(一)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

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学生手册》中《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为:

1. 曾至少两次(不同学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其中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三好学生”);

2.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B+及以上;

3.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本校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4. 正确对待就业,服从祖国需要;

(二)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干部

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学生手册》中《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条件为:

1. 三年学习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50%;

2. 曾三次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或不同学年两次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并获其它校级以上的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励);

3.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B+及以上;

4. 正确对待就业,服从祖国需要;

(三)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学生手册》中《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获得优秀毕业生或优秀毕业生干部的,按北京市教委要求,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四、相关要求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5月9日前需向班级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附件2、附件3)。

2.班级提名

班长、团支部书记组织班级同学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表现进行提名工作后,于5月10日中午12:00前将被提名人的相关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电子版汇总后打包成压缩文件,以班级名称命名发送至17241038@bjtu.edu.cn

3.学院考察

学院根据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4.学院评审

学院将组织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参评同学进行相关评审工作。

5.名单公示

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示拟推荐人选名单。

6.名单上报

(二)上交材料要求

1.请各班级拟推荐参评人填写北京交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登记表(附件2、3)及2021届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以及“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4)。登记表的“一寸照片”请插入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荣誉称号”一项只填写获得的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四种荣誉称号,并提交四种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以便复核。因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请认真填写,原则上不超过1页。

2.由于评选条件需要考虑学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成绩,在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成绩公布后,成绩不达标的学生将失去评选资格,空缺名额将不再补充。

附件:

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21届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细则.docx

附件2:北京交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3:北京交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干部登记表.doc

附件4:2021届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以及“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