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关于2015年4月入学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警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5 15:49  浏览次数:3109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时间)未完成学业者”应予以退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20154月入学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不再组织延期,若未能在20203月前获得硕士学位,将予以退学处理。

14140002 崔烨
14140029 张艺博
14140045 刘宇阁
14140050 黎怀旭
14140051 黄增向
14140058 吴皛

附件:

研通〔2018〕47号 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延长最长学习年限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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