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动态

关于2018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修改调档函、政审表及协议书邮寄地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7 13:29  浏览次数:7696

我校2018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调档函、政审表、协议书发放工作将于5月份进行,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考生需要调档,其他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不调档。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要政审。所有“非全日制”考生以及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全日制”考生均需签订协议书。

考生的人事档案、政审表、协议书须于2018年6月10日前寄至我校,材料不齐者录取通知书缓发。

调档函、政审表、协议书邮寄地址默认为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收件人为考生本人。为了使每位考生能够顺利调档和政审,请考生于2018年4月28日—5月6日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gsadmission.bjtu.edu.cn/master/login/)核实收件地址和收件人,如有变化请在系统中及时修改。

注意:1、本校应届生的调档函、政审表、协议书均为“自取”,不邮寄,其他考生如需“自取”,请将收件地址改为“自取”。2、调档函抬头为考生网报时填写的档案所在单位,不能修改。如考生的存档单位在网报后发生变化,需要新的存档单位开具存档证明,证明考生何时开始在该单位存档,证明交到拟录取学院的研究生科,由研究生科交研招办更换调档函。

考生的人事档案、政审表及协议书的回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北京交通大学×××学院研究生科(MBA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邮编:100044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专业硕士考生的人事档案、政审表及协议书的回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MPAcc中心侯老师,电话:01051684065,邮编:100044。邮寄只接受挂号信、机要或者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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