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北京交通大学|English Version
当前位置:首页 >教务通知 > 详情
按照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以下同学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未完成学业的,应予退学:
20140207 刘明翠
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以上同学进行退学处理,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内电话联系51683652 李老师。
阅读 (641)